荆州荆州区马山镇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
荆州荆州区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针对想要通过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学员开设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课程,为学员提供多种班型,不同的班级有不同的课程内容及教学服务,满足学员全方位的学习需要,面授+网课的形式,学习更加灵活便捷,学员享受充分的自主性。
消火栓系统的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包括室内外消火栓的施工、安装、系统检测、验收等内容。
一、室外消火栓的安装调试与检测验收
(一)施工安装
1.安装准备
(1)认真熟悉图样,结合现场情况复核管道的坐标、标高位置是否得当,如有问题,及时与设计人员研究解决。
(2)检预留及预埋位置是否正确,临时剔凿应与设计、土建协调好。
(3)检查设备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4)安排合理的施工顺序,避免工种交叉作业干扰,影响施工。
2.管道安装
(1)管道安装应根据设计要求使用管材,按压力要求选用管材。
(2)管道在焊接前应清除接口处的浮锈、污垢及油脂。
(3)室外消火栓安装前,管件内外壁均涂沥青冷底子油两遍,外壁须另加热沥青两遍、面漆一遍,埋入土中的法兰盘接口涂沥青冷底子油两遍,外壁须另加热沥青两遍、面漆一遍,并用沥青麻布包严,消火栓井内铁件也应涂热沥青防腐。
3.栓体安装
消火栓安装位于人行道沿上1m处,采用钢制双盘短管调整高度,做内外防腐。
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其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四、变形缝
变形缝是指建筑物在墙与墙、板与板等结构构件之间为防止建筑物因受温度变化、地基不均匀沉降和地震等因素影响而发生变形等现象而设置的缝隙。建筑内部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温度伸缩缝、抗震缝等)两侧的基层应采用A级材料,表面装修应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五、消火栓门
建筑内部消火栓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或在消火栓箱门表面设置发光标志。
六、配电箱
为了防止配电箱可能产生的火花或温金属熔渣引燃周围的可燃物和避免箱体传热引燃墙面装修材料,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
七、灯具和灯饰
照明灯具的温部位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2020年一消综合能力章节预习知识点:水喷雾与细水雾灭火系统。
消防设计文件包括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图(平面图、系统图、施工详图、设备表、材料表等)图样以及设计说明等;其他技术资料主要包括消防设施产品明细表,主要组件安装使用说明书及施工技术要求,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等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工程质量管理、检验制度等。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为确保施工质量,施工中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消防设施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
(1)对到场的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各工序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应进行检验认可,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消防设施安装完毕,施工单位按照相关专业调试规定进行调试。
(5)调试结束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消防设施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6)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对消防设施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检查,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按照各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填写
(7)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资料按照相关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填写、整理。
(三)产品及施工安装质量问题处理
经消防设施现场检查、技术检测、竣工验收,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者施工安装质量问题,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处理:
(1)更换相关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进行施工返工处理,重新组织产品现场检查、技术检测或者竣工验收。
(2)返修处理,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规定和使用要求的,按照经批准的处理技术方案和协议文件,重新组织现场检查、技术检测或者竣工验收。
(3)返修或者更换相关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的,经重新组织现场检查、技术检测、竣工验收,仍然不符合要求的,判定为现场检查、技术检测、竣工验收不合格。
(4)未经现场检查合格的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不得用于施工安装;消防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其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三、四级。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m。多层建筑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高层建筑最大允许建筑面积1500。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均可增加1倍至5000、3000。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3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①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超过100m的住宅,其楼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即便能自然排烟,亦均应设机械加压送风设施。
②内走廊超过20m,且无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③面积超过100的一、二、三层的歌舞娱乐场所,地下一层、地上四层的歌舞娱乐场所,公共建筑内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应设排烟设施(自然或机械)。
④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3)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三)尽头式消防车道
当建筑和场所的周边受地形环境条件限制,难以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与其他道路连通的消防车道时,可设置尽头式消防车道。
(四)消防水源地消防车道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边缘距离取水点不宜大于2m。
二、消防车道技术要求
(一)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高
消防车道一般按单行线考虑,为便于消防车顺利通过,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二)消防车道的荷载
轻、中系列消防车最大总质量不超过11t,重系列消防车其总质量为15~50t。作为车道,不管是市政道路还是小区道路,一般都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通行。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及消防车道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且应考虑建筑物的高度、规模及当地消防车的实际参数。
(三)消防车道的最小转弯半径
车道转弯处应考虑消防车的最小转弯半径,以便于消防车顺利通行。消防车的最小转弯半径是指消防车回转时消防车的前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目前,我国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为:普通消防车9m,登高车12m,一些特种车辆16~20m。因此,弯道外侧需要保留定的空间,保证消防车紧急通行。停车场或其他设施不能侵占消防车道的宽度,以免影响扑救工作。
(四)消防车道的回车场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根据消防车辆的回转需要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对于高层建筑,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
(五)消防车道的间距
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在150m左右,按规定一般设在城市道路两旁,故消防车道的间距应为160m。
各项检项目中有不合格项时,对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管道、管件、支吊架、线槽、电线、电缆等)进行返修或更换后,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加倍抽样检查。
3.质量验收判定
消防设施现场检查结束后,根据各类设施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确定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类别,按照下列规则对各类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作出验收判定结论: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划分为严重缺陷项(A)、重缺陷项(B)和轻缺陷项(C)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B≤2,且B+C≤6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B≤2,且B+C≤检查项的5%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2)泡沫灭火系统按照《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的规定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当其功能验收不合格时,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3)气体灭火系统按照《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的规定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当其验收项目有一项为不合格时,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卡式消防接口和螺纹式消防接口以消防接口的轴线呈水平状态,将消防接口的最低点离地面(1.5±0.05)m高度,然后自由跌落到混凝土地面上。反复进行5次后,检消防接口是否断裂,并进行操作。如消防接口趺落后出现断裂或不能正常操纵使用的,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消防设施调试合格后,填写施工过程调试记录,并将各消防设施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6.3.1除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只保护不超过防火分区面积的同层场所外,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水流指示器。
6.3.3当水流指示器入口前设置控制阀时,应采用信号阀。
安装地上式室外消火栓时,其放水口应用粒径为20~30mm的卵石做渗水层,铺设半径为500mm,铺设厚度自地面下100mm至槽底。铺设渗水层时,应保护好放水弯头,以免损坏。
(二)检测验收
室外消火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消火栓的选型、规格、数量、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同一建筑物内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栓口及配件。
(3)室外消火栓应设置明显的永久性固定标志。
(4)室外消火栓水量及压力应满足要求。
二、室内消火栓的安装调试与检测验收
(一)施工安装
(1)安装准备。消火栓系统管材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一般采用碳素钢管或无缝钢管,管材不得有弯曲、锈蚀、重皮及凹凸不平等现象。
6、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就越大。
7、气体燃烧方式分为扩散燃烧(如燃气做饭、点气照明、烧气焊等)和预混燃烧(汽灯的燃烧)。
8、液体燃烧:闪燃(最低温度)、沸溢、喷溅。
9、一般情况下,发生沸溢要比发生喷溅的时间早的多。发生沸溢的时间与原油的种类、水分含量有关。根据实验,含有1%水分的石油,经45~60min燃烧就会发生沸溢。喷溅发生的时间与油层厚度、热波移动速度以及油的燃烧线速度有关。
10、固体燃烧:蒸发燃烧、分解燃烧、表面燃烧、烟熏燃烧(阴燃)、动力燃烧(爆炸)。
卡式消防接口和螺纹式消防接口以消防接口的轴线呈水平状态,将消防接口的最低点离地面(1.5±0.05)m高度,然后自由跌落到混凝土地面上。反复进行5次后,检消防接口是否断裂,并进行操作。如消防接口趺落后出现断裂或不能正常操纵使用的,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各项检项目中有不合格项时,对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管道、管件、支吊架、线槽、电线、电缆等)进行返修或更换后,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加倍抽样检查。
3.质量验收判定
消防设施现场检查结束后,根据各类设施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确定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类别,按照下列规则对各类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作出验收判定结论: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划分为严重缺陷项(A)、重缺陷项(B)和轻缺陷项(C)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B≤2,且B+C≤6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B≤2,且B+C≤检查项的5%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2)泡沫灭火系统按照《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的规定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当其功能验收不合格时,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3)气体灭火系统按照《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的规定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当其验收项目有一项为不合格时,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应安装在消火栓井内,消火栓井一般用MU75红砖、M75水泥沙浆砌筑。消火栓井内径不应小于1.5m。井内应设爬梯以方便阀门的维修。
电力变压器是根据电磁感应原理,以互感现象为基础,将一定电压的交流电能转变为不同电压交流电能的设备,按其冷却介质不同又可分为干式变压器和油浸式变压器。
一、电力变压器的火灾危险性
电力变压器是由铁芯柱或铁轭构成的一个完整闭合磁路,由绝缘铜线或铝线制成线圈,形成变压器的一次、二次绕组。除小容量的干式变压器外,大多数变压器都是油浸自然冷却式,绝缘油起线圈间的绝缘和冷却作用。变压器中的绝缘油闪点约为135℃,易蒸发,同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混合物。变压器内部的绝缘衬垫和支架大多采用纸板、棉纱、布、木材等有机可燃物质组成,如1000kvA的变压器大约用木材0.012m,用纸40kg,装绝缘油1000kg。所以,一旦变压器内部发生过载或短路,可燃的材料和油就会因高温或电火花、电弧作用而分解、膨胀以致汽化,使变压器内部压力剧增。这时,可引起变压器外壳爆炸,大量绝缘油喷出燃烧,又会进一步扩大火灾危险。
二、电力变压器的安全设置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要求,电力变压器的安全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他防火设计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等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2)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用房宜独立建造。当确有困难时可贴邻民用建筑布置,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
(3)变、配电所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造,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可一面贴邻建造,并应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等规范的有关规定。乙类厂房的配电所必须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设置密封固定的甲级防火窗。
(4)多层民用建筑与单独建造的变电站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规定。10kV及以下的预装式变电站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
(5)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用房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
2)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不燃性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m的窗槛墙。
3)变压器室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4)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
5)油浸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油浸变压器下面应设置能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6)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7)应设置与油浸变压器、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的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规定,单台容量在40MVA及以上的厂矿企业油浸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VA及以上的电厂油浸变压器,单台容量在125MVA及以上的独立变电站油浸变压器,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均宜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设置在室内的油浸变压器、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可采用细水雾灭火系统。
8)油浸变压器的单台容量不应大于630kVA,总容量不应大于1260kVA
三、电力变压器本体的防火防爆措施
(1)防止变压器过载运行。如果长期过载运行,会引起线圈发热,使绝缘逐渐老化,造成匝间短路、相间短路或对地短路及油的分解。
(2)保证绝缘油质量。变压器绝缘油在储存、运输或运行维护中,若油质量差或杂质、水分过多,会降低绝缘强度。当绝缘强度降低到一定值时,变压器就会短路而引起电火花、电弧或出现危险温度。因此,运行中变压器应定期化验油质,不合格的油应及时更换。
(3)防止变压器铁芯绝缘老化损坏。铁芯绝缘老化或夹紧螺栓套管损坏,会使铁芯产生很大的涡流,引起铁芯长期发热造成绝缘老化。
(4)防止检修不慎破坏绝缘。变压器检修吊芯时,应注意保护线圈或绝缘套管,如果发现有擦破损伤,应及时处理。
(5)保证导线接触良好。线圈内部接头接触不良,线圈之间的连接点、引至高低压侧套管的接点以及分接开关上各支点接触不良,会产生局部过热,破坏绝缘,发生短路或断路。此时所产生的高温电弧会使绝缘油分解,产生大量气体,变压器内压力增大。当压力超过瓦斯继电器保护整定值而不跳闸时,会发生爆炸。
(6)防止雷击。电力变压器的电源一般通过架空线而来,而架空线很容易遭受雷击,变压器会因击穿绝缘而烧毁。避雷器的接地线应与变压器的低压侧中性点或中性点不接地的电力网中,中性点的击穿熔断器的接地端及油箱金属外壳连在一起接地。
(7)短路保护要可靠。变压器线圈或负载发生短路,变压器将承受相当大的短路电流,如果保护系统失灵或保护整定值过大,就有可能烧毁变压器。为此,必须安装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
(8)限制变压器接地电阻。对于采用保护接零的低压系统,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要直接接地,当三相负载不平衡时,零线上会出现电流。当这一电流过大而接触电阻又较大时,接地点就会出现高温,引燃周围的可燃物质。容量在100kVA以下的变压器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9)防止超温。变压器运行时应监视温度的变化。如果变压器线圈导线是A级绝缘,其绝缘体以纸和棉纱为主,温度的高低对绝缘和使用寿命的影响很大,温度每升高8℃,绝缘寿命要减少50%左右。变压器在正常温度(90℃)下运行,寿命约为20年;若温度升至105℃,则寿命为7年;温度升至120℃,寿命仅为2年。所以变压器运行时,一定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和冷却,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以达到降低变压器温升的目的。
(10)变压器室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等探测报警设备、二氧化碳或IG541等与油浸式变压器容量相适应的自动灭火系统和应急照明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的线路可以考虑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耐高温、阻燃耐火电缆或其他耐火电缆,以满足防火的要求。
(11)应经常对运行中的变压器进行检查、维护,包括变压器的声音、油面、接地、温度表保护装置、套管以及变压器整体整洁等是否完好、正常,便于及早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卡式消防接口和螺纹式消防接口以消防接口的轴线呈水平状态,将消防接口的最低点离地面(1.5±0.05)m高度,然后自由跌落到混凝土地面上。反复进行5次后,检消防接口是否断裂,并进行操作。如消防接口趺落后出现断裂或不能正常操纵使用的,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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