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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排名前十的二级消防工程师机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更新日期:2026-06-27 03:48  来源:株洲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  作者:张老师  浏览次数: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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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排名前十的二级消防工程师机构

株洲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我们针对想要通过二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学员开设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课程,为学员提供多种班型,不同的班级有不同的课程内容及教学服务,满足学员全方位的学习需要,面授+网课的形式,学习更加灵活便捷,学员享受充分的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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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排名前十的二级消防工程师机构

5)当吊顶内有可燃物时,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隔热,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2)从试水装置处放水,当进水压力大于0.14Mpa、放水流量大于1L/s时,报警阀启动。

3)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6.避难走道

2020年一消综合能力章节预习知识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年度检测,希望大家可以坚持学习。

2)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的自然排烟窗(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其水平距离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2.8倍;当公共建筑空间净高大于或等于6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其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7.5m。

燃油锅炉应采用丙类液体作燃料。采用相对密度大于或等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2)锅炉房的门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不燃性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m的窗槛墙。

3)锅炉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4)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隔墙上设置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5)锅炉的容量应符合《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的有关规定。

6)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与锅炉容量及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

7)燃气锅炉房应设置防爆泄压设施。燃油、燃气锅炉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燃气锅炉房应选用防爆型事故排风机。设置机械通风设施时,其机械通风装置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通风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3〕锅炉房为多层建筑时,每层至少应有两个出口,分别设在两侧,并设置安全疏散楼梯直达各层操作点。锅炉房前端的总宽度不超过12m,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的单层锅炉房,可以开一个门。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在锅炉运行期间不得上锁或闩住,确保出入口畅通无阻。

(4)锅炉的燃料供给管道应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的管道上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燃气供给管道的敷设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规定。

(5)油箱间、油泵间、油加热间应用防火墙与锅炉间及其他房间隔开,门窗应对外开启,不得与锅炉间相连通,室内的电气设备应为防爆型。

(6)锅炉房电力线路不宜采用裸线或绝缘线明敷,应采用金属管或电缆布线,且不宜沿锅炉烟道、热水箱和其他载热体的表面敷设,电缆不得在煤场下通过。

一消综合能力章节预习知识点:系统维护管理。

2)前室应每层设一个常闭式加压送风口,并应设手动开启装置。

给水管网

(一)管道连接方式

目前消防管道工程常用的连接方式有螺纹连接、焊接连接、法兰连接、承插连接、沟槽连接等。

1)目前消防给水管道工程中较常用的连接方式有以下几种:

①管卡连接;②同径三通连接;③同径四通连接;④弯头连接;⑤同心异径连接;⑥机械三通连接;⑦机械四通连接

(二)架空管道的安装

架空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架空管道的安装不应影响建筑功能的正常使用,不应影响和妨碍通行以及门窗等开启。

(2)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3)消防给水管穿过地下室外墙、构筑物墙壁以及屋面等有防水要求处时,要设防水套管。

(4)消防给水管穿过建筑物承重墙或基础时,应预留洞口,洞口高度应保证管顶上部净空不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不宜小于0.1m,并应填充不透水的弹性材料。

(5)消防给水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要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应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用不燃材料填塞,管道的接口不应位于套管内。

(6)消防给水管必须穿过伸缩缝及沉降缝时,应采用波纹管和补偿器等技术措施。消防给水管穿过结构缝时的安装方式。

(7)消防给水管可能发生冰冻时,应采取防冻技术措施。

(8)消防给水管通过或敷设在有腐蚀性气体的房间内时,管外壁要刷防腐漆或缠绕防腐材料。

(9)架空管道外应刷红色油漆或涂红色环圈标志,并注明管道名称和水流方向标识。红色环圈标志宽度不应小于20mm,间隔不宜大于4m,在一个独立的单元内环圈不宜少于两处。

(三)管网支吊架的安装

(1)架空管道支架、吊架、防晃(固定)支架的安装应固定牢固,其型式、材质及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2)设计的吊架在管道的每一支撑点处应能承受5倍于充满水的管道质量,且管道系统支撑点应支撑整个消防给水系统。

(3)管道支架的支撑点宜设在建筑物的结构上,其结构在管道悬吊点应能承受充满水管道质量另加至少114kg的阀门、法兰和接头等附加荷载。充水管道的参考质量可按表3-2-5选取。

(4)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穿梁处宜设置1个吊架

(6)下列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1)配水管宜在中点设1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小于DN50mm时可不设。

2)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15m,每15m长度内应至少设1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不大于DN40mm时可不设。

3)管径大于DN50mm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个防晃支架。

4)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重量再加50%的水平方向推力时不损坏或不产生永久变形。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管道再用紧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结构上,可作为1个防晃支架处理。

(7)架空管道每段管道设置的防晃支架应不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立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用管卡固定。

(四)管网的试压和冲洗

消防给水管网施工完成后,要进行试压和冲洗,要求如下:

(1)管网安装完毕后,要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

(2)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

(3)系统试压完成后,要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与记录核对无误。

(4)管网冲洗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5)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管道支墩等经复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2)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应少于2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为试验压力值的15~2倍。

3)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要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凸出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6)系统试压过程中,当出现泄漏时,要停止试压,并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试。

(7)管网冲洗宜用水进行。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

(8)冲洗前,对管道防晃支吊架等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9)对不能经受冲洗的设备和冲洗后可能存留脏物、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清理。

(10)冲洗管道直径大于DN100mm时,应对其死角和底部进行敲打,但不得损伤管道。

(11)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宜采用生活用水进行,不得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

(12)在管材类型为钢管的压力管道的水压强度试验中,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l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不应低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

(13)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后,管网应无泄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大于0.05MPa。

(14)水压严密性试验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15)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低于5℃时,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

(16)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干管、进户管和室内埋地管道应在回填前单独或与系统一起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

(17)气压严密性试验的介质宜采用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应大于0.01MPa

(18)管网冲洗的水流流速、流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水流流速、流量;管网冲洗宜分区、分段进行;水平管网冲洗时,其排水管位置应低于冲洗管网。

(19)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要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20)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

(21)管网冲洗宜设临时专用排水管道,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的60%

(22)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管道连接处加设堵头后,再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

(23)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

(24)干式消火栓系统管网冲洗结束,管网内水排除干净后,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

(五)消防给水系统阀门的安装

消防给水系统阀门的安装要求如下:

(1)各类阀门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的设置应便于安装维修和操作,且安装空间能满足阌门完全启闭的要求,并作标志。

(3)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4)消防给水系统干管与水灭火系统连接处应设置独立阀门,并保证各系统独立使用。

(六)给水管网的检测验收

(1)管网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连接方式及采取的防腐、防冻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标识应符合设计要求。

2)管网排水坡度及辅助排水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3)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阀门及部件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架空管道的立管、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设置的支架,应符合相关规定。

5)消防给水系统流量、压力的验收,应通过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和末端试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系统流量、压力和消火栓充实水柱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阀门的型号、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阀门的安装位置、进出口方向应正确,连接应牢固、紧密,启闭应灵活,阀杆、手轮等朝向应合理。

2)当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采用全敞开的阳台或凹廊。

设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独立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2.0,合用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3.0。

2)排烟口宜设置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

给水管网

(一)管道连接方式

目前消防管道工程常用的连接方式有螺纹连接、焊接连接、法兰连接、承插连接、沟槽连接等。

1)目前消防给水管道工程中较常用的连接方式有以下几种:

①管卡连接;②同径三通连接;③同径四通连接;④弯头连接;⑤同心异径连接;⑥机械三通连接;⑦机械四通连接

(二)架空管道的安装

架空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架空管道的安装不应影响建筑功能的正常使用,不应影响和妨碍通行以及门窗等开启。

(2)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3)消防给水管穿过地下室外墙、构筑物墙壁以及屋面等有防水要求处时,要设防水套管。

(4)消防给水管穿过建筑物承重墙或基础时,应预留洞口,洞口高度应保证管顶上部净空不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不宜小于0.1m,并应填充不透水的弹性材料。

(5)消防给水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要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应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用不燃材料填塞,管道的接口不应位于套管内。

(6)消防给水管必须穿过伸缩缝及沉降缝时,应采用波纹管和补偿器等技术措施。消防给水管穿过结构缝时的安装方式。

(7)消防给水管可能发生冰冻时,应采取防冻技术措施。

(8)消防给水管通过或敷设在有腐蚀性气体的房间内时,管外壁要刷防腐漆或缠绕防腐材料。

(9)架空管道外应刷红色油漆或涂红色环圈标志,并注明管道名称和水流方向标识。红色环圈标志宽度不应小于20mm,间隔不宜大于4m,在一个独立的单元内环圈不宜少于两处。

(三)管网支吊架的安装

(1)架空管道支架、吊架、防晃(固定)支架的安装应固定牢固,其型式、材质及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2)设计的吊架在管道的每一支撑点处应能承受5倍于充满水的管道质量,且管道系统支撑点应支撑整个消防给水系统。

(3)管道支架的支撑点宜设在建筑物的结构上,其结构在管道悬吊点应能承受充满水管道质量另加至少114kg的阀门、法兰和接头等附加荷载。充水管道的参考质量可按表3-2-5选取。

(4)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穿梁处宜设置1个吊架

(6)下列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1)配水管宜在中点设1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小于DN50mm时可不设。

2)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15m,每15m长度内应至少设1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不大于DN40mm时可不设。

3)管径大于DN50mm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个防晃支架。

4)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重量再加50%的水平方向推力时不损坏或不产生永久变形。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管道再用紧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结构上,可作为1个防晃支架处理。

(7)架空管道每段管道设置的防晃支架应不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立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用管卡固定。

(四)管网的试压和冲洗

消防给水管网施工完成后,要进行试压和冲洗,要求如下:

(1)管网安装完毕后,要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

(2)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

(3)系统试压完成后,要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与记录核对无误。

(4)管网冲洗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5)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管道支墩等经复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2)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应少于2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为试验压力值的15~2倍。

3)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要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凸出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6)系统试压过程中,当出现泄漏时,要停止试压,并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试。

(7)管网冲洗宜用水进行。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

(8)冲洗前,对管道防晃支吊架等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9)对不能经受冲洗的设备和冲洗后可能存留脏物、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清理。

(10)冲洗管道直径大于DN100mm时,应对其死角和底部进行敲打,但不得损伤管道。

(11)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宜采用生活用水进行,不得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

(12)在管材类型为钢管的压力管道的水压强度试验中,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l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不应低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

(13)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后,管网应无泄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大于0.05MPa。

(14)水压严密性试验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15)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低于5℃时,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

(16)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干管、进户管和室内埋地管道应在回填前单独或与系统一起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

(17)气压严密性试验的介质宜采用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应大于0.01MPa

(18)管网冲洗的水流流速、流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水流流速、流量;管网冲洗宜分区、分段进行;水平管网冲洗时,其排水管位置应低于冲洗管网。

(19)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要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20)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

(21)管网冲洗宜设临时专用排水管道,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的60%

(22)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管道连接处加设堵头后,再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

(23)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

(24)干式消火栓系统管网冲洗结束,管网内水排除干净后,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

(五)消防给水系统阀门的安装

消防给水系统阀门的安装要求如下:

(1)各类阀门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的设置应便于安装维修和操作,且安装空间能满足阌门完全启闭的要求,并作标志。

(3)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4)消防给水系统干管与水灭火系统连接处应设置独立阀门,并保证各系统独立使用。

(六)给水管网的检测验收

(1)管网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连接方式及采取的防腐、防冻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标识应符合设计要求。

2)管网排水坡度及辅助排水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3)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阀门及部件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架空管道的立管、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设置的支架,应符合相关规定。

5)消防给水系统流量、压力的验收,应通过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和末端试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系统流量、压力和消火栓充实水柱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阀门的型号、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阀门的安装位置、进出口方向应正确,连接应牢固、紧密,启闭应灵活,阀杆、手轮等朝向应合理。

1.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储烟仓的厚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20%,且不应小于500mm;当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时,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且不应小于500mm。同时储烟仓底部距地面的高度应大于安全疏散所需的最小清晰高度。

2.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其最小清晰高度不宜小于其净高的1/2,其他区域的最小清晰高度应按下式计算:

Hq=1.6+0.1H′

说明:Hq为最小清晰高度(m);H′对于单层空间,取排烟空间的建筑净高度(m);对于多层空间,取最高疏散楼层的层高(m)。

排烟风机与排烟管道的连接部件应能在280℃时连续30min保证其结构完整性。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共考三科,三个科目分别是《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一消考试的成绩有效期保留三年,即三年内通过三科考试即可。

株洲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开设有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健康管理师等专业,推出“网络+面授+智能题库”的融合式教学和“讲师授课+助教答疑”的双师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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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二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采用线下面授和线上网络相结合的模式,实行标准化教学服务管理,2018年在全国分校全面推广融合式教学,将“录播+直播+面授”进一步融合,同时,将融合式教学与智能技术相结合,采用三维实景和3D仿真模拟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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