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好的一级消防工程师学校
重庆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针对想要通过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学员开设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课程,为学员提供多种班型,不同的班级有不同的课程内容及教学服务,满足学员全方位的学习需要,面授+网课的形式,学习更加灵活便捷,学员享受充分的自主性。
卡式消防接口和螺纹式消防接口以消防接口的轴线呈水平状态,将消防接口的最低点离地面(1.5±0.05)m高度,然后自由跌落到混凝土地面上。反复进行5次后,检消防接口是否断裂,并进行操作。如消防接口趺落后出现断裂或不能正常操纵使用的,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各项检项目中有不合格项时,对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管道、管件、支吊架、线槽、电线、电缆等)进行返修或更换后,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加倍抽样检查。
3.质量验收判定
消防设施现场检查结束后,根据各类设施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确定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类别,按照下列规则对各类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作出验收判定结论: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划分为严重缺陷项(A)、重缺陷项(B)和轻缺陷项(C)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B≤2,且B+C≤6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B≤2,且B+C≤检查项的5%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2)泡沫灭火系统按照《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的规定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当其功能验收不合格时,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3)气体灭火系统按照《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的规定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当其验收项目有一项为不合格时,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气体灭火系统的系统分类、安装构成等内容。
一、系统分类
按保护形式:全淹没、局部应用;
按安装结构:管网(组合分配、单元独立)、预制:
按灭火剂:二氧化碳、卤代烷烃(七氟丙烷)、惰性气体(IG541)。
57、消防疏散照明应应用于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58、消防应急疏散照明,其最低照度走道不应低于1.0lx,人员面积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避难走道、前室等不应低于5.0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等消防设备用房的备用照明应不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59、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正上方;应设置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转角处不应大于1.0m。
60、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的楼梯等公共部位可不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建筑高度小于54m的住宅建筑的楼梯等公共部位可不设置散指示标志。
消防控制室至少需要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者设置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二、消防控制设备的监控要求
消防控制室配备的消防设备需要具备下列监控功能:
(1)消防控制室设置的消防设备能够监控并显示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能够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相应信息。
(2)根据建筑(单位)规模及其火灾危险性特点,消防控制室内需要保存必要的文字、电子资料,存储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能够及时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3)大型建筑群要根据其不同建筑功能需求、火灾危险性特点和消防安全监控需要,设置2个及2个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并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分消防控制室,以实现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消防安全监控模式。
(4)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能够对系统内共用消防设备进行控制,显示其状态信息,并能够显示各个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具备对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及其所控制的消防系统、设备的控制功能。
(5)各个分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不能互相控制消防设备。
三、消防控制室台账档案建立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设施监控的核心场所,需要保存能够反映建筑特征及其消防设施施工质量、运行情况的纸质台账档案和电子资料,消防控制室内至少保存有下列纸质台账档案和电子资料:
(1)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和系统图以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2)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3)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和志愿消防队员等内容。
(4)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5)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情况等记录。
(6)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7)消防联动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以及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和技术规程等。
(8)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
四、消防控制室的管理要求
规范、统一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和消防设施操作监控,是建筑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火灾、确认火灾,准确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的根本保证。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安排合理数量的、符合从业资格条件的人员负责消防控制室管理与值班:
(1)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持有规定的消防专业技能鉴定证书。
(2)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的相关规定。
(3)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的设备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4)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位置(或者通电状态)
(二)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
火灾发生时,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按照下列应急程序处置火灾
(1)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
(2)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准确报警;报警时需要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
(3)值班人员立即启动单位应急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灭火预案,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
(三)消防控制室控制、显示要求
消防控制室内的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其功能既相互独立,又互相关联,准确把控其功能是充分发挥消防控制室监控与管理作用的关键。
1.图形显示装置
采用中文标注和中文界面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其界面对角线长度不得小于430mm。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按照下列要求显示相关信息:
(1)能够显示前述电子资料内容以及符合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2)能够用同一界面显示建(构)筑物周边消防车道、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情况。
(3)能够显示消防系统及设备的名称、位置和消防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含消防电话、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电源等控制装置)的动态信息。
(4)有火灾报警信号、监管报警信号、反馈信号、屏蔽信号、故障信号输人时,具有相应状态的专用总指示,在总平面布局图中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建(构)筑物的位置,在建筑平面图上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位置和名称,并记录时间、信号类别和部位等信息。
(5)10s内能够显示输入的火灾报警信号和反馈信号的状态信息,100s内能够显示其他输人信号的状态信息。
(6)能够显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报警信息、故障信息和相关联动反馈信息
2.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能够显示火灾探测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火灾报警状态、屏蔽状态及故障状态等相关信息,能够控制火灾声光警报器启动和停止。
3.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能够将各类消防设施及其设备的状态信息传输到图形显示装置;能够控制和显示各类消防设施的电源工作状态、各类设备及其组件的启/停等运行状态和故障状态,显示具有控制功能、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监控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能够控制具有自动控制、远程控制功能的消防设备的启/停,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一消技术实务章节预习知识点: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是供消防车灭火时通行的道路。设置消防车道的目的在于,一旦发生火灾,可确保消防车畅通无阻,迅速到达火场,为及时扑灭火灾创造条件。消防车道可以利用交通道路,但在通行的净度、净宽度、地面承载力、转弯半径等方面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需求,并保证畅通。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在150m左右,一般按规定设在城市道路两旁,故将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设定为不宜大于160m。
箱体配件安装应在交工前进行。消防水带应折好放在挂架上或卷实、盘紧放在箱内;消防水枪要竖放在箱体内侧,自救式水枪和软管应放在挂卡上或放在箱底部。消防水带与水枪、快速接头的连接,一般用14“铅丝绑扎两道,每道不少于两圈,使用卡箍时,在里侧加一道铅丝。设有电控按钮时,应注意与电气专业配合施工。
电气照明是现代照明的主要方式,电气照明往往伴随着大量的热和高温,如果安装或使用不当,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施工过程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核等检全部合格后,完成竣工图以及竣工报告。
(三)调试要求
各类消防设施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具有调试能力的其他单位组织实施消防设施调试,调试工作包括各类消防设施的单机设备、组件调试和系统联动调试等内容。消防设施调试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系统供电正常,电气设备(主要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备与系统联动调试的条件。
(2)水源、动力源和灭火剂储存等满足设计要求和系统调试要求,各类管网、管道、阀门等密封严密,无泄漏。
(3)调试使用的测试仪器、仪表等性能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及其最小分度值能够满足调试测定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以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4)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组件、其他电气设备分别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工作正常。
系统组件
1)同一规格灭火剂储存容器,高度差不超过20mm。
消防控制室设有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用于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设施,是指挥火灾扑救,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的信息、指挥中心,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场所。
一、消防控制室的设备配置
为确保消防控制室实现接收火灾报警、处置火灾信息、指挥火灾扑救、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等消防安全目标,消防控制室配备的监控设备要能够准确、规范地实施消防监控与管理等各项功能。
管道安装必须按图样设计要求的轴线位置和标高进行定位放线。安装顺序一般是主干管、干管、分支管、横管、垂直管。
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
1、燃烧可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助燃物)和温度(引火源)。
2、常见的引火源:明火、电弧、电火花、雷击、高温、自燃引火源(白磷、烷基铝在空气中会自行起火;钾、钠等金属遇水着火;易燃、可燃物质与氧化剂、过氧化物接触起火等)。
3、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闪点与可燃性液体的饱和蒸气压有关,饱和蒸气压越高,闪点越低。当液体的温度高于其闪点时,液体随时有可能被火源引燃或发生自燃,若液体的温度低于闪点,则液体是不会发生闪燃的,更不会发生着火。
4、汽油的闪点为-50℃,煤油的闪点为38~74℃,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确定生产、加工、储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闪点<28℃的为甲类;闪点≥28℃至<60℃的为乙类;闪点≥60℃的为丙类。
5、易燃液体的燃点一般高出其闪点1~5℃,且闪点越低,这一差值越小,特别是在敞开的容器中很难将闪点和燃点区分开来。因此,评定这类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时,一般用闪点。
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调试
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调试是消防设施由设计成果转化为实物成果,实现火灾报警、扑救与控制初起火灾、防烟排烟、疏散引导等功能的关键环节,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消防设施效能的发挥程度
(一)施工安装依据
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以经法定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为依据;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由原设计单位修改报经原批准机构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安装。
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三、四级。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m。多层建筑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高层建筑最大允许建筑面积1500。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均可增加1倍至5000、3000。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3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①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超过100m的住宅,其楼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即便能自然排烟,亦均应设机械加压送风设施。
②内走廊超过20m,且无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③面积超过100的一、二、三层的歌舞娱乐场所,地下一层、地上四层的歌舞娱乐场所,公共建筑内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应设排烟设施(自然或机械)。
④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6.3.1除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只保护不超过防火分区面积的同层场所外,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水流指示器。
6.3.3当水流指示器入口前设置控制阀时,应采用信号阀。
、消防设施技术检测与竣工验收
消防设施技术检测、竣工验收是各类消防设施交付使用前的重要技术保障工作,通过技术检测、竣工验收,能够统一标准,规范施工行为,及时发现消防设施施工中的质量问题,保障消防设施应有效能的最好发挥。
(一)技术检测
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是对消防设施的检查、测试等技术服务工作的统称。这里所指的技术检测是指消防设施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消防技术检测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施工质量进行的检查测试工作。
1.检测准备
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前,检测机构按照下列要求对各类消防设施及其检测仪器仪表进行检查
(1)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的相关技术文件。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符合设计选型,具有出厂合格证明文件,消防产品具有符合法定市场准人规定的证明文件;各类灭火剂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期内。
(2)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的外观标志。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的永久性铭牌和按照规定设置的标识,其文字和数据齐全,符号清晰,色标正确。
(3)检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管道、管件、支吊架、线槽、电线、电缆等)的外观,以及导线、电缆的绝缘电阻值和系统接地电阻值等测试记录。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的外观完好无损、无锈蚀,设备、管道无泄漏,导线和电缆的连接、绝缘性能、接地电阻等符合设计要求。
(4)检查检测用仪器、仪表、量具等的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及其有效期限。检测用仪器、仪表、量具等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检定合格有效期限内。
2.检测方法及要求
对消防设施进行技术检测时,检测机构按照下列要求和方法对各类消防设施进行技术检测:
(1)采用核对方式检查的,与经法定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验收记录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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