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吊车的分类有许多种,通常是按臂架系统和传动系统来分类1.按臂架系统分类:a.桁架起重臂(固定桁架臂和可变桁架臂)b.液压伸缩臂2.按传动系统分类a.机械传动式b.液压传动式c.电力传动式d.电力-液压传动式3.按起重量分类a.起重量在15t以下者为小型b.起重量在16-25t者为中型c.起重量在26t以上者为大型。

起重车操作规范。(1)工作前严禁饮酒;(2)不准带无关人员上车;(3)开车前先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装置是否良好;车上有无可碰、卡、挂现象;(4)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与现场指挥人员密切配合,不准吸烟、吃东西和与他人闲谈。 第四条:操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1)超过额定负苛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5)歪拉斜挂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8)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9)埋地物品不吊;(10)指挥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吊车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3倍以上。吊车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第十一条:吊车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第十二条: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吊车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严禁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第十三条:指挥信号要事先向吊车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第十四条: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