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场(厂)内专用叉车作业运输速度相对较快快、作业频率高、作业环境差和多工种交叉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点,导致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伤害事故时有发生,给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带来威胁。因此加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和搞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对防止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叉车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目录序号249: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

叉车是起重运输机械中发展较晚的一个机种,目前国内叉车制造的品种、机型很多,就其起重量来说,0.5~50t的叉车国内都能制造。自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引进和开发了新技术、新装置,在叉车上采用液压转向、液力变矩器、常啮合齿轮液压挂挡变速器、行星式轮边减速器、选用高强度和宽视野门架等,使操作简便省力,机动性强,安全可靠,提高了作业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