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主页 | 保存桌面 | 手机版 | 二维码 登录 注册
免费电话咨询请点击左侧离线宝

梧州龙圩区会计证培训机构

梧州龙圩区会计证培训学校|梧州龙圩区会计证培训中心|梧州龙圩...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学校介绍
学校介绍

梧州龙圩区会计证培训机构隶属于会计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梧州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财务教育品牌,专注财务培训职业教育,致力于培养面向全企业的财务,出纳,会计主管,注册会计师,财务总监,等方面的中高端财务人才。梧州龙圩区会计证培训机构通过多年努力,在业界获得了广泛的关注。

专注会计培训铸就中国会计培训品牌

国内专业财务会计培训学校

梧州龙圩区会计证培训机构于2000年成立,专注于会计培训,是国内专业财务培训学校,堪称会计培训界的黄埔军校。

强大的会计教学团队

由中国会计培训大咖高洛峰领衔的教师团队,汇聚业内名师,出版的教材成为各大考试实战最受欢迎和实用性的学习资料。

培训财务人才多

梧州龙圩区会计证培训机构已累计培养财务数百万名,在校生五千余人。

靠谱的企业合作

十年累计,2000余家用人合作企业,百度、全职网、新浪、搜狐、人人网、中关村在线、晋江文学……

会计培训校区大

梧州龙圩区会计证培训机构校区,占地一万多平,3栋教学楼,2栋宿舍楼,上海校区占地两千余平,同时容纳在校生近两千人!

学员就业牛

截至2016年6月学员平均就业薪资高达6057元!(此统计为初始就业薪资,真实可查,并非工作跳槽后统计)

梧州龙圩区会计证培训机构

【例题】甲私刻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假冒乙公司名义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给收款人丙,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当戊主张票据权利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不承担票据责任

B、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C、丙不承担票据责任

D、丁不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A

解析:票据伪造行为中,对伪造人而言,由于票据上没有以自己名义所作的签章,因此也不应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本题中,甲公司作为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乙公司作为被伪造人由于没有以自己的真实意思在票据上签章,也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丙公司和丁公司的签章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应该承担票据责任。

2、票据的变造

(1)票据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如变更票据上的到期日、付款日、付款地、金额等。

(2)如果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应当按照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当按照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签章发生在变造之前还是之后,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3)尽管变造的票据仍然有效,但变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对此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企业签订了一项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合同签订日是否应在账上确认负债?合同签订日并不确认负债,只有当银行款项到账后才确认。

2009年10月通过高级职称笔试.十多年财务、税务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税收政策及相关政策法规;热爱审计行业,独立带队处理各种审计业务,熟悉中小型企业审计,具有大中型企业审计经验,熟悉日常电脑操作,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沟通协调能力强.

没有人说财务人如果要转型就只能转型为管理会计,可是大家却一致认可传统的核算型财务人员如果要转型的话就是需要转型为管理会计。这是为什么呢?

世界在变,社会也一直在变,如何在发展的变迁中不被社会淘汰呢?只能让自己的学习能力得到提升,紧紧跟随国家新政策的改革和发展,追求更高的生活理念,这样才不会在越来越多的竞争中被淘汰。

会计证

学校档案
学校名称: 梧州龙圩区会计证培训机构 学校类型: 培训学校 (贸易商)
所 在 地: 广西/梧州市 学校规模:
注册资本: 未填写 注册年份: 2000
资料认证:
保 证 金: 已缴纳 0.00
经营模式: 贸易商
授课范围: 梧州龙圩区会计证培训学校|梧州龙圩区会计证培训中心|梧州龙圩区会计证培训机构
培训行业:
财经金融 / 会计证
友情链接
在线客服

扫一扫有惊喜

扫一扫进入学校官网移动站

梧州龙圩区会计证培训机构

咨询热线:   在线咨询: 点击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