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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从喷口(管道口或容器泄漏口)喷出,在喷口处与空气中的氧边扩散混合、边燃烧的现象,称为扩散燃烧。其燃烧速度主要取决于可燃气体的扩散速度。气体(蒸气)扩散多少,就烧掉多少,这类燃烧比较稳定。例如,管道、容器泄漏口发生的燃烧,天然气井口发生的井喷燃烧等均属于扩散燃烧。扩散燃烧特点为扩散火焰不运动,可燃气体与气体氧化剂的混合在可燃气体喷口进行。对于稳定的扩散燃烧,只要控制得好,便不至于造成火灾,一旦发生火灾也易扑救。 (2)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
(3)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生产、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系统,指居民的生活用水、工厂企业的生产用水及城镇的消防用水统一由一个给水系统来提供。一般城镇都采用这种消防给水系统形式,因此,该系统应满足在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仍能供应全部的消防用水量。采用生活、生产、消防合用给水系统可以节省投资,且系统利用率高,特别是生活、生产用水量大而消防用水量相对较小时,这种系统更为适宜。但应该指出,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缺水现象严重,消防用水量难以满足,存在着消火栓数量不够、水压不足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例如,可视具体情况考虑设置一些必要的储存消防用水设施。(2)生产、消防合用给水系统在某些企事业单位内,可设置生产、消防共用一个给水系统,但要保证当生产用水量达到最大小时流量时,仍能保证全部的消防用水量,并且还应确保消防用水时不致引起生产事故、生产设各检修时不致引起消防用水的中断。生产用水与消防用水的水压要求往往相差很大,在消防用水时可能影响生产用水,或由于水压提高,生产用水量增大而影响消防用水量。因此,在工厂企业内较少采用生产用水和消防用水合并的给水系统,而较多采用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合并的给水系统,并辅以独立的生产给水系统。 *屏蔽灯:黄色,有设备处于被屏蔽状态时,此灯点亮,此时报警系统中被屏蔽设备的功能丧失,需要尽快恢复,并加强被屏蔽设备所处区域的人工检查。控制器没有屏蔽信息时此灯自动熄灭。
消防证考哪些科目?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答题卡答题。共200道题,每题0.5分。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100道、多项选择题40道、判断题60道。考试时间100分钟。 可燃气体从喷口(管道口或容器泄漏口)喷出,在喷口处与空气中的氧边扩散混合、边燃烧的现象,称为扩散燃烧。其燃烧速度主要取决于可燃气体的扩散速度。气体(蒸气)扩散多少,就烧掉多少,这类燃烧比较稳定。例如,管道、容器泄漏口发生的燃烧,天然气井口发生的井喷燃烧等均属于扩散燃烧。扩散燃烧特点为扩散火焰不运动,可燃气体与气体氧化剂的混合在可燃气体喷口进行。对于稳定的扩散燃烧,只要控制得好,便不至于造成火灾,一旦发生火灾也易扑救。 灭火器维护的一般规定有什么?
(1)维修前应对灭火器逐具进行检查,确定并记录灭火器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基本参数等信息。
(2)灭火器维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对灭火器进行外观检查,确认灭火器的规格型号以及是否属于报废范围。
②检查灭火器的内部压力,只有在确认灭火器内部无压力时,方可拆卸。
③对确认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进行报废处理。
④对确认不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筒体、贮气瓶、器头和推车式灭火器的喷射软管组件逐个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⑤对灭火器筒体进行清洗,干粉、二氧化碳及洁净气体灭火器应将筒体干燥后使用。
⑥检查灭火器配件,更换密封件和已损的部件。
⑦按灭火器相应标准和铭牌的规定进行灭火剂及驱动气体再充装,并逐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⑧对维修后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出厂检验,检验合格贴上维修合格证方能出厂。
⑨整理维修记录。 灭火器设置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3)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4)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6)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各类火灾场所的规定(见表3-9和表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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