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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西陵区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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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6-05-28 11:32:26        浏览次数:573        返回列表

2020年宜昌一级消防工程师机构选哪家

宜昌西陵区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针对想要通过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学员开设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课程,为学员提供多种班型,不同的班级有不同的课程内容及教学服务,满足学员全方位的学习需要,面授+网课的形式,学习更加灵活便捷,学员享受充分的自主性。

2020年宜昌一级消防工程师机构选哪家

一消技术实务章节预习知识点:特殊场所装修防火要求,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轻松备考。

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为确保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消防设施安装调试、技术检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施工单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编写施工方案,以指导施工安装,控制施工质量。

(一)施工前准备

消防设施施工前,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物质条件,以确保施工需求,保证防设施施工前需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经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以及其他技术资料齐全。

(2)设计单位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相应技术要求。

(3)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齐全,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能够保证正常施工

(4)经检查,与专业施工相关的基础、预埋件和预留空洞等符合设计要求。

(5)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能够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建筑内部装修中,对某些部位装修材料的防火要求具有一定的共性。因此,对这些具有共性的方面提出通用性技术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的顶棚和墙面应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使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二、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

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顶棚、墙面不应采用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镜面反光材料。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3)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三)尽头式消防车道

当建筑和场所的周边受地形环境条件限制,难以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与其他道路连通的消防车道时,可设置尽头式消防车道。

(四)消防水源地消防车道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边缘距离取水点不宜大于2m。



二、消防车道技术要求

(一)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高

消防车道一般按单行线考虑,为便于消防车顺利通过,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二)消防车道的荷载

轻、中系列消防车最大总质量不超过11t,重系列消防车其总质量为15~50t。作为车道,不管是市政道路还是小区道路,一般都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通行。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及消防车道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且应考虑建筑物的高度、规模及当地消防车的实际参数。

(三)消防车道的最小转弯半径

车道转弯处应考虑消防车的最小转弯半径,以便于消防车顺利通行。消防车的最小转弯半径是指消防车回转时消防车的前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目前,我国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为:普通消防车9m,登高车12m,一些特种车辆16~20m。因此,弯道外侧需要保留定的空间,保证消防车紧急通行。停车场或其他设施不能侵占消防车道的宽度,以免影响扑救工作。

(四)消防车道的回车场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根据消防车辆的回转需要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对于高层建筑,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

(五)消防车道的间距

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在150m左右,按规定一般设在城市道路两旁,故消防车道的间距应为160m。

26、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27、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28、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29、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

30、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15L/s计算;水泵结合器的用水量10L/S-15L/S。

消防控制室至少需要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者设置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二、消防控制设备的监控要求

消防控制室配备的消防设备需要具备下列监控功能:

(1)消防控制室设置的消防设备能够监控并显示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能够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相应信息。

(2)根据建筑(单位)规模及其火灾危险性特点,消防控制室内需要保存必要的文字、电子资料,存储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能够及时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3)大型建筑群要根据其不同建筑功能需求、火灾危险性特点和消防安全监控需要,设置2个及2个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并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分消防控制室,以实现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消防安全监控模式。

(4)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能够对系统内共用消防设备进行控制,显示其状态信息,并能够显示各个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具备对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及其所控制的消防系统、设备的控制功能。

(5)各个分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不能互相控制消防设备。



三、消防控制室台账档案建立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设施监控的核心场所,需要保存能够反映建筑特征及其消防设施施工质量、运行情况的纸质台账档案和电子资料,消防控制室内至少保存有下列纸质台账档案和电子资料:

(1)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和系统图以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2)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3)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和志愿消防队员等内容。

(4)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5)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情况等记录。

(6)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7)消防联动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以及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和技术规程等。

(8)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



四、消防控制室的管理要求

规范、统一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和消防设施操作监控,是建筑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火灾、确认火灾,准确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的根本保证。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安排合理数量的、符合从业资格条件的人员负责消防控制室管理与值班:

(1)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持有规定的消防专业技能鉴定证书。

(2)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的相关规定。

(3)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的设备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4)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位置(或者通电状态)

(二)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

火灾发生时,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按照下列应急程序处置火灾

(1)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

(2)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准确报警;报警时需要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

(3)值班人员立即启动单位应急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灭火预案,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

(三)消防控制室控制、显示要求

消防控制室内的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其功能既相互独立,又互相关联,准确把控其功能是充分发挥消防控制室监控与管理作用的关键。

1.图形显示装置

采用中文标注和中文界面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其界面对角线长度不得小于430mm。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按照下列要求显示相关信息:

(1)能够显示前述电子资料内容以及符合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2)能够用同一界面显示建(构)筑物周边消防车道、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情况。

(3)能够显示消防系统及设备的名称、位置和消防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含消防电话、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电源等控制装置)的动态信息。

(4)有火灾报警信号、监管报警信号、反馈信号、屏蔽信号、故障信号输人时,具有相应状态的专用总指示,在总平面布局图中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建(构)筑物的位置,在建筑平面图上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位置和名称,并记录时间、信号类别和部位等信息。

(5)10s内能够显示输入的火灾报警信号和反馈信号的状态信息,100s内能够显示其他输人信号的状态信息。

(6)能够显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报警信息、故障信息和相关联动反馈信息

2.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能够显示火灾探测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火灾报警状态、屏蔽状态及故障状态等相关信息,能够控制火灾声光警报器启动和停止。

3.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能够将各类消防设施及其设备的状态信息传输到图形显示装置;能够控制和显示各类消防设施的电源工作状态、各类设备及其组件的启/停等运行状态和故障状态,显示具有控制功能、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监控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能够控制具有自动控制、远程控制功能的消防设备的启/停,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管道对口焊缝上不得开口焊接支管,焊口不得安装在支吊架位置上。

当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地面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二、共享空间

建筑物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三、无窗房间

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在原规定基础上提一级(A级除外)。这是因为无窗房间一旦发生火灾不易早期发现,且无窗房间较为密闭,室内的烟气和毒气不易排出,不利于人员疏散,也不利于消防救援人员对火情的侦察与施救。故有必要将无窗房间的室内装修要求提高一个等级。



四、图书室、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间

图书、资料、档案等本身为易燃物,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发展迅速。有些图书、资料、档案文物等的保护价值很高,一旦被焚,无法复得。因此,要求这类房间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使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五、特殊贵重设备用房

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中央控制室、电话机房等放置特殊贵重设备的房间一旦着火,直接经济损失大。另外,有些设备既怕火又怕高温和水渍,即使火势不大,也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六、设备机房

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设备机房在建筑中起到主控正常运转及安全的作用,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七、建筑内的厨房

厨房内明火较多,餐馆、饭店的厨房工作时间又较长,因此有必要对其装修材料进行严格的限制。建筑物内厨房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八、使用明火的餐厅和科研实验室

使用明火的餐厅是指那些设有明火灶具的餐厅、宴会厅、包间等,如火锅城、烧烤店等,这些地方的明火灶具往往数量大,且由工作人员轮流操作,不易控制和管理。有些科学实验室需用明火装置进行试验,如酒精灯、喷枪等,且实验室内往往存有一些易燃易爆的试剂、材料等。因此,经常使用明火的餐厅、科研实验室的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比同类建筑物的要求提高一级(A级除外)。



九、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

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也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设计所需的净宽度和数量。

有电加热器时,电加热器的开关和电源开关应与风机的起停联锁控制,以防止通风机已停止工作,而电加热器仍继续加热导致过热起火。电加热器前后各08m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有高温、火源等容易起火房间的风管,均必须采用不燃保温材料,以防电加热器过热引起火灾。

(11)燃油、燃气锅炉房在使用过程中存在逸漏或挥发的可燃性气体,要在燃油、燃气锅炉房内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使逸漏或挥发的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气体的浓度能很快稀释到爆炸下限值的25%以下。

消防控制室至少需要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者设置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二、消防控制设备的监控要求

消防控制室配备的消防设备需要具备下列监控功能:

(1)消防控制室设置的消防设备能够监控并显示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能够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相应信息。

(2)根据建筑(单位)规模及其火灾危险性特点,消防控制室内需要保存必要的文字、电子资料,存储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能够及时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3)大型建筑群要根据其不同建筑功能需求、火灾危险性特点和消防安全监控需要,设置2个及2个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并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分消防控制室,以实现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消防安全监控模式。

(4)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能够对系统内共用消防设备进行控制,显示其状态信息,并能够显示各个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具备对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及其所控制的消防系统、设备的控制功能。

(5)各个分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不能互相控制消防设备。



三、消防控制室台账档案建立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设施监控的核心场所,需要保存能够反映建筑特征及其消防设施施工质量、运行情况的纸质台账档案和电子资料,消防控制室内至少保存有下列纸质台账档案和电子资料:

(1)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和系统图以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2)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3)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和志愿消防队员等内容。

(4)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5)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情况等记录。

(6)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7)消防联动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以及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和技术规程等。

(8)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



四、消防控制室的管理要求

规范、统一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和消防设施操作监控,是建筑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火灾、确认火灾,准确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的根本保证。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安排合理数量的、符合从业资格条件的人员负责消防控制室管理与值班:

(1)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持有规定的消防专业技能鉴定证书。

(2)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的相关规定。

(3)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的设备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4)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位置(或者通电状态)

(二)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

火灾发生时,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按照下列应急程序处置火灾

(1)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

(2)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准确报警;报警时需要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

(3)值班人员立即启动单位应急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灭火预案,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

(三)消防控制室控制、显示要求

消防控制室内的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其功能既相互独立,又互相关联,准确把控其功能是充分发挥消防控制室监控与管理作用的关键。

1.图形显示装置

采用中文标注和中文界面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其界面对角线长度不得小于430mm。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按照下列要求显示相关信息:

(1)能够显示前述电子资料内容以及符合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2)能够用同一界面显示建(构)筑物周边消防车道、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情况。

(3)能够显示消防系统及设备的名称、位置和消防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含消防电话、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电源等控制装置)的动态信息。

(4)有火灾报警信号、监管报警信号、反馈信号、屏蔽信号、故障信号输人时,具有相应状态的专用总指示,在总平面布局图中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建(构)筑物的位置,在建筑平面图上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位置和名称,并记录时间、信号类别和部位等信息。

(5)10s内能够显示输入的火灾报警信号和反馈信号的状态信息,100s内能够显示其他输人信号的状态信息。

(6)能够显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报警信息、故障信息和相关联动反馈信息

2.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能够显示火灾探测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火灾报警状态、屏蔽状态及故障状态等相关信息,能够控制火灾声光警报器启动和停止。

3.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能够将各类消防设施及其设备的状态信息传输到图形显示装置;能够控制和显示各类消防设施的电源工作状态、各类设备及其组件的启/停等运行状态和故障状态,显示具有控制功能、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监控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能够控制具有自动控制、远程控制功能的消防设备的启/停,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有电加热器时,电加热器的开关和电源开关应与风机的起停联锁控制,以防止通风机已停止工作,而电加热器仍继续加热导致过热起火。电加热器前后各08m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有高温、火源等容易起火房间的风管,均必须采用不燃保温材料,以防电加热器过热引起火灾。

(11)燃油、燃气锅炉房在使用过程中存在逸漏或挥发的可燃性气体,要在燃油、燃气锅炉房内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使逸漏或挥发的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气体的浓度能很快稀释到爆炸下限值的25%以下。

消防车道的设置应根据当地专业消防救援力量使用的消防车辆的外形尺寸、载重、转弯半径等消防车技术参数,以及建筑物的体量大小、周围通行条件等因素确定。



一、消防车道设置要求

(一)环形消防车道

(1)高度高、体量大、功能复杂、扑救困难的建筑应设环形消防车道。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管井的消防立管安装采用从下至上的安装方法,即管道从管井底部逐层驳接安装,直至立管全部安装完,并且固定至各层支架上。

系统组件

1)同一规格灭火剂储存容器,高度差不超过20mm。

16、按照火灾事故所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分类:

(1)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7、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电气、吸烟、生活用火不慎、生产作业不慎、设备故障、玩火、放火、雷击。

18、热量传递3种方式:热传导、热对流、热辐射。

19、烟气流动的驱动力包括室内外温差引起的烟囱效应,外界风的作用、通风空调系统的影响等。

20、火灾初起时,烟气在水平方向扩散的速度为0.3m/s,燃烧猛烈时,烟气扩散的速度可达0.5~3.0m/s;烟气顺楼梯间或其它竖向孔道扩散的速度可达3.0~4.0m/s。而人在平地行走的速度约为1.5~2.0m/s,上楼梯时的速度约为0.5m/s,人上楼的速度大大低于烟气的垂直方向流动速度。因此,当楼房着火时,如果人往楼上跑是有危险的。

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按照下列步骤及要求实施:

(1)逐一登记到场的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名称、批次、型号、规格、数量和生产厂名、地址和产地,与其设备清单、使用说明书等核对无误。

(2)验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的型号、规格、组件配置及其数量、性能参数、生产厂名及其地址与产地,以及标志、外观、材料、产品实物等,与经国家消防产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一致。

(3)查验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型号、规格,符合经法定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三)产品质量检查

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等产品质量检查主要包括外观检查、组件装配及其结构检查、基本功能试验以及灭火剂质量检测等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照明以及疏散指示系统的现场产品质量检查,重点对其设备及其组件进行外观检查。

(2)水灭火系统(如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的现场产品质量检查,重点对其设备、组件以及管材管件的外观(尺寸)、组件结构及其操作性能进行检查,并对规定组件、管件、阀门等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泡沫灭火系统还需按照规定对灭火剂进行抽样检测。

(3)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除参照水灭火系统的检查要求进行现场产品质量检查外,还要对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充装量、充装压力等进行检查。

(4)防烟排烟设施的现场产品质量检,重点检查风机、风管及其部件的外观(尺寸)、材料燃烧性能和操作性能,检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及其驱动装置、控制装置的外观、操控性能等。

室内与走廊必须按图样设计要求的天花高度,首先让主干管紧贴梁底走管,干管、分支管紧贴梁底或楼板底走管,横管、垂直管根据图样及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规范布置,尽量做到美观合理。

50、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高层建筑设有防超压措施。

51、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的出水管直接与环状管网连接。

52、固定消防水泵应设有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一台主要泵。

53、消防水泵应保证在喷头喷水后5min内开始工作,并在火场断电时仍能正常运转。

供暖系统

防火检中,通过对供暖方式的选择、供暖管道的敷设、供暖管道和设备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等开展现场检查,并实地测量散热器表面温度,核实供暖系统的设置是否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供暖方式的选择

对一些容易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厂房,须检其供暖系统是否采用不循环使用的热风采暖常见容易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厂房主要有:

(1)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纤维与供暖管道、散热器表面接触,虽然供暖温度不高,也可能引起燃烧的厂房,例如,散发二硫化碳气体、黄磷蒸气及其粉尘的厂房。

(2)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气的作用,能引起自燃和爆炸的厂房,例如,生产和加工钾、钠、钙等物质的厂房。

(3)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性气体的厂房,例如,电石、碳化铝、氢化钾、氢化钠、硼氢化钠等释放出的可燃气体的厂房。

2.供暖管道的敷设

供暖管道不得穿过存在与供暖管道接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房间,必须穿过时,应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同时,供暖管道与可燃物之间保持的距离应满足以下要求:

当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大于100℃时,两者距离不应小于100mm或用不燃材料隔热;当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不大于100℃时,两者距离不应小于5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3.供暖管道和设备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对于甲、乙类厂房(仓库),建筑内供暖管道和设备的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4.散热器表面的温度

在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得超过82.5℃。输煤廊的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得超过130℃C

(二)检查方法

通过阅消防设计文件,供暖系统设备清单,供暖系统隔热、绝热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了解建筑使用性质是否有爆炸危险性,核实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与消防设计文件的一致性,并实地测量散热器表面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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