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型号定义:如QTZ40(4208)
QTZ——自升式塔式起重机
40 ——公称起重力力矩为400KN·m
42 ——臂长42M
08 ——在臂端42M处起重量为0.8T
塔吊臂长是指塔身中心到起重小车吊钩中心的距离。塔吊臂长随着小车的行走是变化的,随着塔吊臂长的变化,塔吊的起重能力也是变化的。通常以塔吊最大工作幅度作为塔吊臂长的参数。如臂长结构尺寸是42.94米,但最大起重臂长是42米。
实际工作臂长是3米到42米。3-13.66的臂长起重量最大,也就是最大起重量为3吨。最大起重臂长42米的时候,塔吊起重能力最小,仅为0.797吨。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定:八、重物起吊、旋转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危险。在放下重物时,速度不要太快,以防重物突然下落而损坏。吊长、大型重物时应有专人拉溜绳,防止因重物摆动,造成事故。九、起重机工作时,与起重作业无关人员严禁在起重机上逗留。十、起重机司机在操作过程中,应坚持“十不吊”原则: 1、超过起重机械额定负荷不吊; 2、照明不足、指挥信号不明或非指挥人员指挥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起重机悬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5、歪拉斜拽不吊; 6、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作业票、无安全措施不吊; 7、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有活动物不吊; 8、棱角、刃口未采取防止钢丝绳磨损措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体或者重量不明的物体不吊; 10、野外作业遇到大雪、雷雨、六级以上大风不吊。

轻小起重设备: 轻小型起重设备的特点是轻便、结构紧凑,动作简单,作业范围投影以点、线为主。轻、小型起重设备,一般只有一个升降机构,它只能使重物作单一的升降运动。属于这一类的有:千斤顶、滑车、手(气、电)动葫芦、绞车等。电动葫芦常配有运行小车与金属构架以扩大作业范围。<电动葫芦>
CD1、MD1型系列钢丝绳电动葫芦系在原CD、MD型基础上的改进型产品。它具有结构紧凑、轻巧、安全可靠、零部件通用程度大,互换性强、起重能力高、维修方便等特点,是用途广泛,深受欢迎的轻型起重设备。 该葫芦有固定式和小车式两类。固定式按固定支脚在上、下、左、右位置不同又分为A1、A2、A3、A4四种型式,可直接安装在构架上使用,小车式具有运行功能,可安装在轨道上使用。CD1型为单速起升,MD1为常速和慢速两档起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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