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ABC法按照各业务处理对资源的占有情况,将产生的费用分配到各作业中;
债务人应按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处理;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债权人收到的相关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1、什么是会计?
答: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管理工作。
2、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什么?它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的时间、空间环境所作的合理设定。
价值观不分好坏,只分这是你的价值观,这是我的价值观,大家井水不犯河水,相互尊重,相互了解就好了。
资产净利润率
A账面价值=8000+466.67=8466.67(万元)。
其他业务利润是指企业经营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实现的利润,即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成本、费用及其他业务负担的税费后的差额。
我国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之外的企业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
成本中心会计的主要目的是对发生在某组织机构内的费用进行识别和归集;
资产净利润率
QFR理念认为,遵循官方最低报告标准是必需的,但却无法充分满足资本市场对财务信息的需求,因为官方程序过于迟缓和政治化,不能迅速灵活地对资本市场做出反应。相反,获得效率的真正途径在于自愿超越官方标准,提供更加完整的高质量有用信息。所以说,QFR是一种新的报告政策,即超越官方标准,自愿披露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信息,以及其他证券市场认为有助于评价公司股票价格的信息,将尽可能多的有用的财务信息披露给资本市场。目的是为了通过刺激对公司股票的需求,降低资本市场产生和分析相关信息的耗费,从而降低公司经营前景的不确定性,并与股东和债权人建立一种新的以信任为基础的关系,降低资本成本。
降低成本是企业管理的永恒的主题,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企业作为竞争主体,应树立怎样的成本控制观念来支配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这是一个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的问题,本文拟就这一问题作以下简单探讨。
一、战略成本意识观念
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主营业务成本是用来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
营业费用是用来核算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销售部门用固定资产的折旧等。通俗地讲,只要是发生在销售环节的费用,都归集到这个项目下。比如我们在表1-2中说到的“租赵三家的碗筷”,碗筷是销售饭菜时用的,将其计人营业费用。
车间制造费用由财务系统自动结转,并生成记账凭证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车间制造费用
贷:制造费用车间-相关明细科目
3、辅助生产成本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一)可收回金额计量的基本要求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因此,要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通常需要同时估计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有例外或者做特殊考虑:
1.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
2.没有确凿证据或者理由表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显著高于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可以将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视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3.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果无法可靠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4.以前报告期间的计算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显著高于其账面价值,之后又没有发生消除这一差异的交易或事项的,可以不需要重新计算可收回金额。
5.以前报告期间的计算与分析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相对于某种减值迹象反应不敏感,在本报告期间又发生了该减值迹象的,也可以不需要重新计算可收回金额。例如,当期市场利率或市场投资报酬率上升,对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采用的折现率影响不大,可以不需要重新计算可收回金额。
① 与损益有关的项目(9项)调整净利润。
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权应当在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重组债权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作为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作为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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