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投资收益”账户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制定会计准则的机构是不同的。在美国,由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FASB)制定;在德国,没有专门的会计准则,而是在《商法》中作出规范;在英国,由会计准则委员会(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ASB)制定;在日本,由大藏省制定;在我国,由财政部制定;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IASB)制定。
负债类账户按其在形成时不确定的偿还期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流动负债类账户和非流动负债类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