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规定会计凭证经过每个环节所需要的时间,以保证凭证传递的及时性。会计凭证的传递时间,应考虑各部门和有关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在正常情况下完成的时间,明确规定各种凭证在各个环节上停留的最长时间,不能拖延和积压会计凭证,以免影响会计工作的正常程序。一切会计凭证的传递和处理,都应在报告期内完成,不允许跨期,否则将影响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称为专用记账凭证。在实际工作中,货币资金的管理是财会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单独反映货币资金收付情况,在货币资金收付业务量较多的企业,往往对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编制专用的收付款凭证。有些经济业务简单或收付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使用一种通用格式的记账凭证。这种通用记账凭证既可用于收付款业务,又可用于转账业务,所以称为通用记账凭证,如表7-10所示。
(3)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4)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