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会计处理要提供真实的会计资料,记录的经济业务要有根有据。因此,企业每发生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由执行或完成该项经济业务的有关人员取得或填制会计凭证,并在凭证上签名或盖章,以对凭证上所记载的内容负责。例如,购买商品、材料由供货方开出发票;支出款项由收款方开出收据;接收商品、材料入库要有收货单;发出商品要有发货单;发出材料要有领料单等。这些发票、收据、收货单、发货单、领料单都是会计凭证。

11.3.1
利润表的结构
(6)月末,将各种明细分类账的余额合计数,分别与总分类账中相关账户的余额相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