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本公积”是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用来反映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额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贷方反映资本公积的增加,借方反映资本公积的减少或转销,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余额。另外,“资本公积”科目应当分别以“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进行明细会计处理。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五)营业税征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