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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6-05-09 11:34:24        浏览次数:562        返回列表

广州在哪里可以学二级消防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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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在哪里可以学二级消防工程师

3)备用品数量,不少于总数的1%,且每种不小于10个。

(三)报警阀组验收检查

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小于0.05Mpa;距水力警铃3m处,声强符合设计要求切且不小于70dB。

1)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采用独立前室且其仅有一个门与走道或房间相通时,可仅在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独立前室有多个门时,楼梯间、独立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自然通风

1)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0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

给水管网

(一)管道连接方式

目前消防管道工程常用的连接方式有螺纹连接、焊接连接、法兰连接、承插连接、沟槽连接等。

1)目前消防给水管道工程中较常用的连接方式有以下几种:

①管卡连接;②同径三通连接;③同径四通连接;④弯头连接;⑤同心异径连接;⑥机械三通连接;⑦机械四通连接

(二)架空管道的安装

架空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架空管道的安装不应影响建筑功能的正常使用,不应影响和妨碍通行以及门窗等开启。

(2)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3)消防给水管穿过地下室外墙、构筑物墙壁以及屋面等有防水要求处时,要设防水套管。

(4)消防给水管穿过建筑物承重墙或基础时,应预留洞口,洞口高度应保证管顶上部净空不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不宜小于0.1m,并应填充不透水的弹性材料。

(5)消防给水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要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应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用不燃材料填塞,管道的接口不应位于套管内。

(6)消防给水管必须穿过伸缩缝及沉降缝时,应采用波纹管和补偿器等技术措施。消防给水管穿过结构缝时的安装方式。

(7)消防给水管可能发生冰冻时,应采取防冻技术措施。

(8)消防给水管通过或敷设在有腐蚀性气体的房间内时,管外壁要刷防腐漆或缠绕防腐材料。

(9)架空管道外应刷红色油漆或涂红色环圈标志,并注明管道名称和水流方向标识。红色环圈标志宽度不应小于20mm,间隔不宜大于4m,在一个独立的单元内环圈不宜少于两处。

(三)管网支吊架的安装

(1)架空管道支架、吊架、防晃(固定)支架的安装应固定牢固,其型式、材质及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2)设计的吊架在管道的每一支撑点处应能承受5倍于充满水的管道质量,且管道系统支撑点应支撑整个消防给水系统。

(3)管道支架的支撑点宜设在建筑物的结构上,其结构在管道悬吊点应能承受充满水管道质量另加至少114kg的阀门、法兰和接头等附加荷载。充水管道的参考质量可按表3-2-5选取。

(4)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穿梁处宜设置1个吊架

(6)下列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1)配水管宜在中点设1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小于DN50mm时可不设。

2)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15m,每15m长度内应至少设1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不大于DN40mm时可不设。

3)管径大于DN50mm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个防晃支架。

4)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重量再加50%的水平方向推力时不损坏或不产生永久变形。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管道再用紧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结构上,可作为1个防晃支架处理。

(7)架空管道每段管道设置的防晃支架应不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立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用管卡固定。

(四)管网的试压和冲洗

消防给水管网施工完成后,要进行试压和冲洗,要求如下:

(1)管网安装完毕后,要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

(2)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

(3)系统试压完成后,要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与记录核对无误。

(4)管网冲洗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5)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管道支墩等经复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2)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应少于2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为试验压力值的15~2倍。

3)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要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凸出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6)系统试压过程中,当出现泄漏时,要停止试压,并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试。

(7)管网冲洗宜用水进行。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

(8)冲洗前,对管道防晃支吊架等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9)对不能经受冲洗的设备和冲洗后可能存留脏物、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清理。

(10)冲洗管道直径大于DN100mm时,应对其死角和底部进行敲打,但不得损伤管道。

(11)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宜采用生活用水进行,不得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

(12)在管材类型为钢管的压力管道的水压强度试验中,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l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不应低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

(13)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后,管网应无泄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大于0.05MPa。

(14)水压严密性试验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15)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低于5℃时,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

(16)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干管、进户管和室内埋地管道应在回填前单独或与系统一起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

(17)气压严密性试验的介质宜采用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应大于0.01MPa

(18)管网冲洗的水流流速、流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水流流速、流量;管网冲洗宜分区、分段进行;水平管网冲洗时,其排水管位置应低于冲洗管网。

(19)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要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20)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

(21)管网冲洗宜设临时专用排水管道,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的60%

(22)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管道连接处加设堵头后,再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

(23)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

(24)干式消火栓系统管网冲洗结束,管网内水排除干净后,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

(五)消防给水系统阀门的安装

消防给水系统阀门的安装要求如下:

(1)各类阀门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的设置应便于安装维修和操作,且安装空间能满足阌门完全启闭的要求,并作标志。

(3)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4)消防给水系统干管与水灭火系统连接处应设置独立阀门,并保证各系统独立使用。

(六)给水管网的检测验收

(1)管网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连接方式及采取的防腐、防冻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标识应符合设计要求。

2)管网排水坡度及辅助排水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3)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阀门及部件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架空管道的立管、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设置的支架,应符合相关规定。

5)消防给水系统流量、压力的验收,应通过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和末端试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系统流量、压力和消火栓充实水柱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阀门的型号、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阀门的安装位置、进出口方向应正确,连接应牢固、紧密,启闭应灵活,阀杆、手轮等朝向应合理。

h≤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h≤100m的住宅建筑

2)水平设置的送风管道,当设置在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当未设置在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2)送风机的进风口应直通室外,且应采取防止烟气被吸入的措施。

1.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储烟仓的厚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20%,且不应小于500mm;当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时,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且不应小于500mm。同时储烟仓底部距地面的高度应大于安全疏散所需的最小清晰高度。

2.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其最小清晰高度不宜小于其净高的1/2,其他区域的最小清晰高度应按下式计算:

Hq=1.6+0.1H′

说明:Hq为最小清晰高度(m);H′对于单层空间,取排烟空间的建筑净高度(m);对于多层空间,取最高疏散楼层的层高(m)。

2.排烟口

1)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的排烟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

1.自然通风

1)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0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

1)排烟管道及其连接部件应能在280℃时连续30min保证其结构完整性。

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建筑,建筑中部需设置避难层,当建筑某楼层着火导致人员难以向下疏散时,往往需到达上一避难层或屋面等待救援,此时仅靠消防救援人员利用云梯车或地面登高施救条件有限,利用直升机营救被困于屋顶的避难者就比较快捷。



一、直升机停机坪的设置范围

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筑,其屋顶宜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二、直升机停机坪的设置要求

(一)起降区

(1)起降区面积的大小。当采用圆形与方形平面的停机坪时,其直径或边长尺寸应大于或等于直升机机翼直径的1.5倍;当采用矩形平面时,其短边尺寸大于或等于直升机机翼的长度。

(2)起降区场地的耐压强度。由直升机的动荷载、静荷载以及起落架的构造形式决定,同时考虑冲击荷载的影响,以防直升机降落控制不良,导致建筑物破坏。通常,按所承受集中荷载不大于直升机总重的75%考虑。

(3)起降区的标志。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特别是当一幢大楼的屋顶层局部为停机坪时,设置停机坪标志尤为重要。停机坪起降区常用符号“H”表示。

(二)设置待救区与出口

设置待救区,以容纳疏散到屋顶停机坪的避难人员。用钢制栅栏等与直升机起降区分隔,防止避难人员涌至直升机处,延误营救时间或造成事故。待救区应设置不少于2个通向停机坪的出口,每个出口的宽度不宜小于0.9m,其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三)夜间照明

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以保障夜间的起降。

(四)设置灭火设备

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用于扑救避难人员携带的火种以及直升机可能发生的火灾。

爆炸性粉尘环境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应根据粉尘的种类,选择防尘结构或尘密结构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六)带电部件的接地

许多电气设备在一般情况下可以不接地。但为了防止带电部件接地产生火花或危险温度而形成引爆源,以下不需要接地的部分,在爆炸危险场所内仍需要接地。

(1)在不良导电地面处,交流额定电压为1000V以下和直流额定电压为150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正常时不带电的金属外壳。

(2)在干燥环境,交流额定电压为127V及以下,直流电压为110及以下的电气设备正常时不带电的金属外壳。

(3)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电气设备,敷设铠装电缆的金属构架。检查时还需注意,在爆炸危险区域的不同方向,接地干线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相连。

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3)燃油供给管道的敷设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4)供柴油发电机使用的丙类液体燃料储罐,其布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有关规定。



二、直燃机的防火防爆

溴化锂直燃式制冷机组(简称直燃机)是通过燃油或燃气直接提供热源,制取5℃以上的冷水和70℃C以下热水的冷热水机组。随着城市建筑的快速发展,大型建筑及高层建筑内使用空气调节系统越来越多,直燃机具有体积小、能耗少、功能全、无大气污染及一次性投资费用较低的优点。由于城市用地紧张,在建筑以外单独设置直燃机房的可能性较小,溴化锂直燃机体积小、安全可靠度高,适合设置在室内。

(一)直燃机的工作特点

直燃机是由高压发生器、低压发生器、冷凝器、蒸发器、吸收器等主要设备组成的管壳式换热器的组合体。该设备属于真空设备,始终处于负压状态下运行,而锅炉大多处于正压状态运行,因而直燃机相对燃气锅炉安全系数较高。

3)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设置在高位不便于直接开启的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距地面高度1.3m~1.5m的手动开启装置。净空高度大于9m的中庭、建筑面积大于2000的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尚应设置集中手动开启装置和自动开启设施。

3)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设置在高位不便于直接开启的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距地面高度1.3m~1.5m的手动开启装置。净空高度大于9m的中庭、建筑面积大于2000的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尚应设置集中手动开启装置和自动开启设施。

给水管网

(一)管道连接方式

目前消防管道工程常用的连接方式有螺纹连接、焊接连接、法兰连接、承插连接、沟槽连接等。

1)目前消防给水管道工程中较常用的连接方式有以下几种:

①管卡连接;②同径三通连接;③同径四通连接;④弯头连接;⑤同心异径连接;⑥机械三通连接;⑦机械四通连接

(二)架空管道的安装

架空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架空管道的安装不应影响建筑功能的正常使用,不应影响和妨碍通行以及门窗等开启。

(2)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3)消防给水管穿过地下室外墙、构筑物墙壁以及屋面等有防水要求处时,要设防水套管。

(4)消防给水管穿过建筑物承重墙或基础时,应预留洞口,洞口高度应保证管顶上部净空不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不宜小于0.1m,并应填充不透水的弹性材料。

(5)消防给水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要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应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用不燃材料填塞,管道的接口不应位于套管内。

(6)消防给水管必须穿过伸缩缝及沉降缝时,应采用波纹管和补偿器等技术措施。消防给水管穿过结构缝时的安装方式。

(7)消防给水管可能发生冰冻时,应采取防冻技术措施。

(8)消防给水管通过或敷设在有腐蚀性气体的房间内时,管外壁要刷防腐漆或缠绕防腐材料。

(9)架空管道外应刷红色油漆或涂红色环圈标志,并注明管道名称和水流方向标识。红色环圈标志宽度不应小于20mm,间隔不宜大于4m,在一个独立的单元内环圈不宜少于两处。

(三)管网支吊架的安装

(1)架空管道支架、吊架、防晃(固定)支架的安装应固定牢固,其型式、材质及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2)设计的吊架在管道的每一支撑点处应能承受5倍于充满水的管道质量,且管道系统支撑点应支撑整个消防给水系统。

(3)管道支架的支撑点宜设在建筑物的结构上,其结构在管道悬吊点应能承受充满水管道质量另加至少114kg的阀门、法兰和接头等附加荷载。充水管道的参考质量可按表3-2-5选取。

(4)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穿梁处宜设置1个吊架

(6)下列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1)配水管宜在中点设1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小于DN50mm时可不设。

2)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15m,每15m长度内应至少设1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不大于DN40mm时可不设。

3)管径大于DN50mm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个防晃支架。

4)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重量再加50%的水平方向推力时不损坏或不产生永久变形。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管道再用紧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结构上,可作为1个防晃支架处理。

(7)架空管道每段管道设置的防晃支架应不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立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用管卡固定。

(四)管网的试压和冲洗

消防给水管网施工完成后,要进行试压和冲洗,要求如下:

(1)管网安装完毕后,要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

(2)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

(3)系统试压完成后,要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与记录核对无误。

(4)管网冲洗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5)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管道支墩等经复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2)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应少于2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为试验压力值的15~2倍。

3)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要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凸出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6)系统试压过程中,当出现泄漏时,要停止试压,并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试。

(7)管网冲洗宜用水进行。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

(8)冲洗前,对管道防晃支吊架等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9)对不能经受冲洗的设备和冲洗后可能存留脏物、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清理。

(10)冲洗管道直径大于DN100mm时,应对其死角和底部进行敲打,但不得损伤管道。

(11)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宜采用生活用水进行,不得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

(12)在管材类型为钢管的压力管道的水压强度试验中,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l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不应低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

(13)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后,管网应无泄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大于0.05MPa。

(14)水压严密性试验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15)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低于5℃时,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

(16)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干管、进户管和室内埋地管道应在回填前单独或与系统一起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

(17)气压严密性试验的介质宜采用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应大于0.01MPa

(18)管网冲洗的水流流速、流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水流流速、流量;管网冲洗宜分区、分段进行;水平管网冲洗时,其排水管位置应低于冲洗管网。

(19)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要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20)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

(21)管网冲洗宜设临时专用排水管道,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的60%

(22)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管道连接处加设堵头后,再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

(23)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

(24)干式消火栓系统管网冲洗结束,管网内水排除干净后,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

(五)消防给水系统阀门的安装

消防给水系统阀门的安装要求如下:

(1)各类阀门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的设置应便于安装维修和操作,且安装空间能满足阌门完全启闭的要求,并作标志。

(3)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4)消防给水系统干管与水灭火系统连接处应设置独立阀门,并保证各系统独立使用。

(六)给水管网的检测验收

(1)管网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连接方式及采取的防腐、防冻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标识应符合设计要求。

2)管网排水坡度及辅助排水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3)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阀门及部件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架空管道的立管、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设置的支架,应符合相关规定。

5)消防给水系统流量、压力的验收,应通过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和末端试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系统流量、压力和消火栓充实水柱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阀门的型号、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阀门的安装位置、进出口方向应正确,连接应牢固、紧密,启闭应灵活,阀杆、手轮等朝向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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