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的安全装置除应按规定装设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外,还应装设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7 起重机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11.4 扒杆吊装、滚杠平移作业 11.4.1 扒杆吊装前应使重物离地200~300mm,检查起重钢丝绳、各导向滑车、扒杆受力以及缆风绳、地锚等情况,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11.4.2 扒杆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合理布置各缆风绳角度,每根缆风绳必须设专人操作,缆风绳根数应按扒杆的形式和作业条件确定,人字扒杆不得少于5根,独脚扒杆不得少于6根; 11.4.3 扒杆吊物时,向前倾角不得大于10o,必须保持吊索垂直。扒杆的后方应至少有2根固定缆风绳和一根活动缆风绳(跑风);扒杆移动时应统一指挥各缆风绳的收放与配合,应保持扒杆的角度; 11.4.4 扒杆作业中和暂停作业时,必须确认拴牢缆风绳,严禁松解或拆除。 11.4.5 用滚动法移动设备或构件时,运输木排应制作坚固,设备的重心较高时,应用绳索与木排栓牢,滚杠的直径应一致,其长度比木排宽度长500mm,地面应坚实平整,操作人员严禁带手套填滚杠。
(2)吊车二级技术保养:除一级技术保养项目外,尚需增加以下项目1.检查喷油器喷油压力,观察喷雾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清洗和调整。2.检查喷油提前角,检查气门间隙。3.检查水泵排水情况,必要时更换水封。4.检查曲轴箱通风装置,看其是否通畅,如堵塞,应清理。5.检查主要零部件的紧固情况,对连杆螺栓,曲轴主轴承螺栓,汽缸盖螺栓必要时拆换或重新按规定扭矩拧紧。6.检查电器设备、查看各电线接头是否接牢,有烧损的应更换。7.清洗机油、燃油管路。8.清洗废气涡轮增压器的气、油道及涡轮壳等零件的油污和积炭。(3)三级技术保养。除二级技术保养项目外,尚需增加下列项目。1.检查汽缸盖组件,观察气门,气门座,气门导管,气门弹簧,推杆和摇臂配合面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更换。2.检查曲轴组件,检查推力轴承,主轴承是否磨损超限,必要时更换。3.检查连杆组件,即检查活塞环、汽缸套、连杆瓦及小偷套的磨损情况。4.检查传动机构和配气定时。5.检查喷油泵柱塞偶件的密封性及调速器的磨损情况。6.检查喷油压力及雾化情况。7.检查涡轮增压器叶轮和壳体和间隙以及气封、油封等零件是否损坏。8.检查机油泵、水泵的磨损程度。9.检查充、发电机及启动机,清洗各部件,加注新的润滑脂。
起重机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列技术要求: 1、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2、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3、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4、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5、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6、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7、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输 电 线 路 电 压 V(kV) <1 1--35 ≥60最
小
距
离(m) 1.5 3 0.01(V-50)+38、流动式起重机,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9、 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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