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2020慈溪那里有cma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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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6个基本常识,会计不知道,先别考虑跳槽了
4、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发票联发生丢失,只有抵扣联,应当怎么处理?
餐饮业毛利率如何正确核算
下面说说更重要的机会成本。
机会成本是看不到的成本,比如在同样的时间里,你选择了去网吧玩电脑,看似你只是失去了几元钱上网费,其实你是拿学习的时间去交换的,假如你处于高三的状态,如果学习是目前有价值的事情,也就是说你丢弃了这个有价值的事情,而选择了另外一个种价值相对较低事情。
期末借方余额=期初借方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一本期贷方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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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途物资验收入库后怎样结转?
尚未入库的原材料就是“正在路上”呗,有一个会计科目叫“在途物资”,说的就是它。买了原材料,但还没入库,那么会计分录可以这样做:
借:在途物资
贷:银行存款
那么,当这些在路上的货物验收入库了呢?该怎么做分录?那就做一个结转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2制造费用怎样结转?
产品的生产费用包括直接生产费用和间接生产费用两个部分。直接生产费用在发生时就可直接借记“生产成本”,这点比较容易理解,但是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怎么处理呢?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假设你公司2005年度应缴所得税100万元,2006年度和2007年度企业申报未享受抵免前应缴所得税分别为105万元、120万元,税务机关查补2005年度、2006年度和200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额分别是2万元、5万元、4万元。则2006年购置设备可抵免企业所得税额=19.82×40%=7.928(万元),抵免期限为2006年~2010年。因为2006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105-(100+2)=3(万元)(7.928-3)万元,所以允许2007年抵免税额4.928万元,2007年抵免后应缴所得税=(120+4)-4.928=119.07(万元)。其中2006年计提应缴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107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70000.
既然在“供给驱动”的理念下财务报告会犯下“七宗罪”,那么,经理们应该改变它们的态度。事实上,如果把角度从供给转向需求一方,就会取得很大的进展。正如该书中谈到的QFR,它实际上是指一种报告态度的转变,即从“供给驱动”理念向“需求拉动”思想的一种转变。
遗漏二:注重计量,忽略创造
120(600×20%)
贷:少数股东权益 700
货币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是股东出资最常用的一种手段。所谓货币出资,即指股东用支付现金的方式出资。货币出资可以是注册资本的部分或全部。股东用于出资的货币一般应当是自有资金,一般情况下,股东以货币出资,应以人民币为单位,但也可以外币出资,如中外合作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合营方(股东)以外币(如美元)折价出资。股东以不同货币出资的,应以出资的货币汇入准备设立公司账号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挂牌汇率(中间价)折价为同一种货币,以确定出资金额。
2.实物。
完工产品就是验收完毕,放到仓库里了。随着这些产品入库的,就是分配到完工产品的生产成本。“生产成本”账户期末余额反映的是在产品的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4怎样结转已经销售产品的成本?
大家在做销售业务的会计分录时,记了收入之后,随手就可以做一笔结转成本的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5期末结转费用类账户
这是很多会计新手不太熟练的,大家要尤其注意!!
N计息期间的期数(一般以一年为一个计息期间)。
在英文的财报里,关于球员残留的价值,有一个非常准确的会计科目:Players registrations。
通常有三种情况:
借款利息=200 000 ×5% ×10=8 333(元)
在老母亲餐厅中,夏洛大妹捐赠的大米计入营业外收入,这个收入并没有直接可以一一对应的成本需要核算。还有很多是只有营业外支出,并没有与之匹配的收入的,如税务部门罚款等。
(三)认识税金类项目
本条是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中“实际联系”概念的具体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可见,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立的机构、场所有无实际联系,直接关系到该非居民企业的纳税义务的大小:有实际联系的,那么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没有实际联系的,只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并没有明确到底什么是“实际联系”?这就是本条规定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应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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