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费用”是损益类(费用)科目,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企业(商品流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不设置“管理费用”科目,“管理费用”科目的反映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反映。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管理费用”科目反映。“管理费用”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会计处理。企业确认发生管理费用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期末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时,贷记“管理费用”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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