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计划成本法核算的账务处理
例6-54
承例6-53,东方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净利的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按当年净利润的50%向投资者分配,剩余部分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假设年初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0元)。有关金额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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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划成本法核算的账务处理 例6-54 承例6-53,东方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净利的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按当年净利润的50%向投资者分配,剩余部分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假设年初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0元)。有关金额计算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