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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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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6-01-19 11:22:20        浏览次数:505        返回列表

2020年新乡哪些是靠谱的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

新乡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针对想要通过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学员开设消防工程师培训课程,为学员提供多种班型,不同的班级有不同的课程内容及教学服务,满足学员全方位的学习需要,面授+网课的形式,学习更加灵活便捷,学员享受充分的自主性。

2020年新乡哪些是靠谱的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

4)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上。当确有困难时,送风机的进风口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应分开布置,且竖向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的下方,其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0m;水平布置时,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

系统组件安装调试与检测,各位考生学起来吧。

智慧消防,是基于互联网、物联网技术的深化应用,是利用先进的信息采集、处理、管理、流通,智能分析等技术,智能化地完成烟雾监测、用电参数监测、视频监测、水源信息监测等多项数据的监测上传、应用,而且可以实时各个地区的消防状态,强化消防监控、实现集约化管理,节省人力,24小时在线远程监控,全时段大范围监控。从而降低社会消防成本、实现消防资源的最大优化 ,大大降低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的消耗。

2)从试水装置处放水,当进水压力大于0.14Mpa、放水流量大于1L/s时,报警阀启动。

排烟量计算

1.排烟系统的设计风量不应小于该系统计算风量的1.2倍。

2.除中庭外,建筑空间净高小于或等于6m的场所,其排烟量应按不小于60m/(h)计算,且取值不小于15000m/h,或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建筑面积2%的自然排烟窗(口)。

3.当一个排烟系统担负多个防烟分区排烟时,其系统排烟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系统负担具有相同净高场所时,对于建筑空间净高大于6m的场所,应按排烟量最大的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计算;对于建筑空间净高为6m及以下的场所,应按同一防火分区中任意两个相邻防烟分区的排烟量之和的最大值计算。

5)水泵接合器完好性;

6)过滤器排渣、完好状态;

7)报警阀启动性能测试;(季)

8)电磁阀启动试验。

2.下列项目至少每季一次检查维护:

1)水流指示器报警试验;(月)

2)室外阀门井的控制阀门开启状况、使用性能。

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机械加压送风风机宜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

燃油锅炉的油箱间、油泵间、油料加热间为丙类生产厂房,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二、锅炉房防火防爆措施

(1)在总平面布局中,锅炉房应选择在主体建筑的下风或侧风方向,且应考虑到由于明火或烟囱飞火,对周围的甲、乙类生产厂房,易燃物品和重要物资仓库,易燃液体储罐,以及稻草和露天粮、棉、木材堆场等部位必须保持必要的防火间距,可以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有关规定确定,一般为25~50m。燃煤锅炉房与煤堆场之间应保持6~8m的防火间距。灰煤与煤堆之间,应保持不小于10m的间距。燃烧易燃油料或液化石油气的锅炉房与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储量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有关规定确定。单台蒸汽锅炉的蒸发量不大于4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不大于28MW的燃煤锅炉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根据锅炉房的耐火等级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中有关民用建筑的规定确定。燃油或燃气锅炉房、蒸发量或额定热功率大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规定的燃煤锅炉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中有关丁类厂房的规定。

(2)锅炉房宜独立建造。但确有困难时可贴邻民用建筑布置,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燃油或燃气锅炉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当常(负)压燃气锅炉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6m时,可设置在屋顶上。当锅炉房设在楼顶时,其顶板应进行双浇混凝土加厚处理,以提高耐火极限。

燃油锅炉应采用丙类液体作燃料。采用相对密度大于或等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2)锅炉房的门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不燃性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m的窗槛墙。

3)锅炉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4)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隔墙上设置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5)锅炉的容量应符合《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的有关规定。

6)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与锅炉容量及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

7)燃气锅炉房应设置防爆泄压设施。燃油、燃气锅炉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燃气锅炉房应选用防爆型事故排风机。设置机械通风设施时,其机械通风装置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通风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3〕锅炉房为多层建筑时,每层至少应有两个出口,分别设在两侧,并设置安全疏散楼梯直达各层操作点。锅炉房前端的总宽度不超过12m,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的单层锅炉房,可以开一个门。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在锅炉运行期间不得上锁或闩住,确保出入口畅通无阻。

(4)锅炉的燃料供给管道应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的管道上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燃气供给管道的敷设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规定。

(5)油箱间、油泵间、油加热间应用防火墙与锅炉间及其他房间隔开,门窗应对外开启,不得与锅炉间相连通,室内的电气设备应为防爆型。

(6)锅炉房电力线路不宜采用裸线或绝缘线明敷,应采用金属管或电缆布线,且不宜沿锅炉烟道、热水箱和其他载热体的表面敷设,电缆不得在煤场下通过。

一消综合能力章节预习知识点:系统安装调试与检测。



一、消防水源

(一)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施工、安装

(1)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施工和安装,应符合《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2200)的有关规定

(2)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应设置于便于维护、通风良好、不结冰、不受污染的场所。在寒冷的场所,消防水箱应采取保温措施或在水箱间设置采暖措施(室内温度高于5℃)

(3)在施工安装时,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的外壁与建筑本体结构墙面或其他池壁之间的净距,要满足施工、装配和检修的需要。无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0.7m;有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1m,且管道外壁与建筑本体墙面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宜小于0.6m;设有人孔的池顶,顶板面与上面建筑本体板底的净空不应小于0.8m

(4)消防水箱采用钢筋混凝土时,在消防水箱的内部应贴白瓷砖或喷涂瓷釉涂料。采用其他材料时,消防水箱宜设置支墩,支墩的度不宜小于600mm,以便于管道、附件的安装和检修。在选择材料时,除了考虑强度、造价、材料的自重、不易产生藻类外,还应考虑消防水箱的耐腐蚀性(耐久性)。

(二)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检测验收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验收,应符合《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B50141-2008)、《建筑给水排水及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1)对照图样,用测量工具检查水池容量是否符合要求,观察有无补水、防冻等消防用水的保证措施,测量取水口的高度和位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查看溢流管、泄水管的安装位置是否正确。对消防水箱而言,需测量水箱的容积、安装标高及位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看水箱的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水位指示器、单向阀、水箱补水及增压措施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查看管道与水箱之间的连接方式及管道穿楼板或墙体时的保护措施。

(2)敞口水箱装满水静置24h后观察,若不渗不漏,则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合格;而封闭水箱在试验压力下保持10min,压力不降、不渗不漏则封闭水箱的水压试验合格。

(3)对照图样,用测量工具检查水箱安装位置及支架或底座安装情况,其尺寸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埋设平整牢固。

(4)检水箱溢流管和泄水管应设置在排水地点附近,但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

(三)其他消防水源的检测验收

除了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外,其他消防水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天然水源取水口、地下水井等其他消防水源的水位、出水量、有效容积、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对照设计资料检查江、河、湖、海、水库和水塘等天然水源的水量、水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应验证其枯水位、洪水位和常水位的流量符合设计要求;地下水井的常水位、出水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4)消防水泵直接从市政管网吸水时,应测试市政供水的压力和流量能否满足设计要求的流量。

4)设置在走道部位吊顶内的排烟管道,以及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其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0h,但设备用房和汽车库的排烟管道耐火极限可不低于0.50h。

7)当送风机出风管或进风管上安装单向风阀或电动风阀时,应采取火灾时自动开启阀门的措施。

4)气压给水设备气压、水位,水池水箱水位;

年度检测是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每年度开展的定期功能性检查和测试。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单位组织实施年度检测。



(一)喷头

重点检查喷头选型与保护区域的使用功能、危险性等级等匹配情况,核查闭式喷头玻璃泡色标是否高于保护区域环境最温度30℃的要求,以及喷头无变形、附着物、悬挂物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二)报警阀组

检测前,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方式、状态,确认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消防控制设备以及消防水泵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状态。湿式报警阀组、干式报警阀组、预作用装置、雨淋报警阀组等按照其组件检测和功能测试两项内容进行检测。

1.报警阀组件共性检测要求

(1)检测内容及要求。

1)检报警阀组外观标志,应标识清晰、内容翔实,符合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要求,并注明系统名称和保护区域,压力表显示符合设定值。

2)系统控制阀以及报警管路控制阀应全部开启,并用锁具固定手轮,具有明显的启闭标志;采用信号阀的,反馈信号应正确;测试管路放水阀应关闭;报警阀组应处于伺应状态。

3)报警阀组的相关组件应灵敏可靠;消防控制设备应准确接收压力开关动作的反馈信号。

(2)检测操作步骤。

1)查看外观标识和压力表状况,并记录、核对其压力值。

2)检系统控制阀,看锁具或者信号阀及其反馈信号;检报警阀组报警管路、测试管路,查看其控制阀门、放水阀等启闭状态。

3)打开报警阀组测试管路放水阀,查看压力开关、水力警铃等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2.湿式报警阀组

(1)检测内容及要求。湿式报警阀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检测:

1)开启末端试水装置,出水压力不应低于0.05MPa,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应及时动作。

2)报警阀动作后,测量水力警铃声强,不得低于70dB。

3)开启末端试水装置5min内,消防水泵应自动启动。

4)消防控制设备准确接收并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和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2)检测操作步骤。

1)开启系统(区域)末端试水装置前,查看并记录压力表读数;开启末端试水装置,待压力表指针晃动平稳后,查看并记录压力表变化情况。

2)查看消防控制设备显示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和消防水泵的动作情况以及信号反馈情况。

3)从末端试水装置开启时计时,测量消防水泵投入运行的时间。

4)在距离水力警铃3m处,采用声级计测量水力警铃声强值。

5)关闭末端试水装置,系统复位,恢复到工作状态。

3.干式报警闽组

(1)检测内容及要求。检查空气压缩机和气压控制装置状态,保持其正常,压力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干式报警阀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检测:

1)开启末端试水装置,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应动作,联动启动排气阀入口电动阀和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报警。

2)水力警铃报警,水力警铃声强值不得低于70dB。

3)开启末端试水装置1min后,其出水压力不得低于0.05MPao

4)消防控制设备准确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电动阀及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2)检测操作步骤。

1)缓慢开启气压控制装置试验阀,小流量排气;空气压缩机启动后,关闭试验阀,查看空气压缩机运行情况,核对其启、停压力。

2)开启末端试水装置控制阀,同上查看并记录压力表变化情况。

3)查看消防控制设备、排气阀等,检查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消防水泵排气阀入口的电动阀等动作及其信号反馈情况,以及排气阀的排气情况。

4)从末端试水装置开启时计时,测量末端试水装置水压力达到005MPa的时间。

5)按照湿式报警阀组的要求测量水力警铃声强值。

6)关闭末端试水装置,系统复位,恢复到工作状态。

4.预作用装置

(1)检测内容及要求。按照干式报警阀组的要求检查预作用装置的空气压缩机和气压控制装置,其电磁阀的启闭应灵敏可靠,反馈信号应准确。预作用装置的功能性检测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模拟火灾探测报警,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火灾后,自动启动预作用装置(雨淋报警阀)、排气阀入口电动阀以及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动作。

2)报警阀组动作后,测试水力警铃声强,不得低于70dB。

3)开启末端试水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火灾2min后,其出水压力不低于0.05MPa

4)消防控制设备准确显示电磁阀、电动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以及消防水泵动作信号,反馈信号准确。

(2)检测操作步骤。

)按照干式报警阀组的检测操作步骤,测试预作用装置的空气压缩机和气压控制装置工作情况。

2)关闭预作用装置入口的控制阀,消防控制设备输出电磁阀控制信号,查看电磁阀动作情况,核查反馈信号的准确性。

3)按照设计联动逻辑,在同一防护区内模拟两类不同的火灾探测报警信号,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确认以及联动指令发出情况,逐一检查预作用装置(雨淋报警阀)、电磁阀、电动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和消防水泵的动作情况,以及排气阀的排气情况。

4)按照湿式报警阀组的要求测量水力警铃声强值。

5)打开末端试水装置,待火灾控制器确认火灾2min后,读取并记录其压力表数值。

6)检火灾报警控制器,对应现场各个组件启动情况,核对其反馈信号以及联动控制逻辑关系。

7)关闭末端试水装置,系统复位,恢复到工作状态。

5.雨淋报警阀组

(1)检测内容及要求。传动管控制的雨淋报警阀组,检查其传动管压力表,其示值应符合设定值;按照干式系统要求测试气压传动管的供气装置和气压控制装置。雨淋报警阀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检测:

1)检查雨淋报警阀组及其消防水泵的控制方式,应具有自动、手动启动控制方式。

2)传动管控制的雨淋报警阀组,传动管泄压后,查看消防水泵、报警阀联动启动情况,动作应准确及时。

3)报警信号发出后,检压力开关动作情况,测量水力警铃声强值,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声强值不得低于70dB。

4)报警阀组动作后,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电磁阀、消防水泵与压力开关反馈信号应准确。

5)并联设置多台雨淋报警阀组的,报警信号发出后,检查其报警阀组及其组件联动情况联动控制逻辑关系应符合消防设计要求。

6)手动操作控制的水幕系统,测试其控制阀,启闭应灵活可靠。

(2)检测操作步骤。

1)对于传动管控制的雨淋报警阀组,查看并读取其传动管压力表数值,核对传动管压力设定值;对于气压传动管,按照干式系统的检测操作步骤对其供气装置和气压控制装置进行检测。

2)分别对现场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看雨淋报警阀组的控制方式。

3)对于传动管控制的雨淋报警阀组,试验前关闭报警阀系统侧的控制阀,对传动管进行泄压操作,逐一查看报警阀、电磁阀、压力开关和消防水泵等动作情况。

4)对于火灾探测器控制的雨淋报警阀组,试验前关闭报警阀系统侧的控制阀,在同一防护区内模拟两类不同的火灾探测报警信号,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确认以及联动指令发出情况,逐一检报警阀、电磁阀、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和消防水泵等动作情况。

5)并联设置多台雨淋报警阀时,按照“3)”或者“4)”的步骤,在不同防护区域进行测试,观察各个防护区域对应的雨淋报警阀组及其组件的动作情况。

6)按照湿式报警阀组的要求测量水力警铃声强值。

7)看火灾报警控制器,核查现场对应各个组件的启动情况,核对其反馈信号以及联动控制逻辑关系。

8)手动操作控制的水幕系统,关闭水源控制阀,现场手动启、闭其系统控制阀多次。

9)系统复位,恢复到工作状态。



(三)水流指示器

1.检测内容及要求

检查水流指示器外观,应有明显标志;信号阀应完全开启,准确反馈启闭信号;水流指示

2.检测操作步骤

(1)现场检水流指示器外观。

(2)开启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查看消防控制设备显示的水流指示器动作信号。

(3)关闭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查看消防控制设备显示的水流指示器复位信号。



(四)末端试水装置

1.检测内容及要求

检查末端试水装置的阀门、试水接头、压力表和排水管,应设置齐全,无损伤;压力表应显示正常,符合规定要求。

2.检测操作步骤

(1)现场查看末端试水装置的阀门、压力表、试水接头及排水管等外观。

(2)关闭末端试水装置,读取并记录其压力表数值。

(3)开启末端试水装置的控制阀,待压力表指针稳定后,读取并记录压力表数值。

(4)水泵自动启动5min后,读取并记录压力表数值,观察其变化情况

(5)关闭末端试水装置,系统复位,恢复到工作状态。

2020年一消综合能力章节预习知识点:干式自喷系统验收调试。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维护管理是系统正常完好、有效使用的基本保障。从事维护管理的人员要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熟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



一、系统巡查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巡查主要是针对系统组件外观、现场运行状态、系统检测装置工作状态、安装部位环境条件等实施的日常巡查。

(一)巡查内容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巡查内容主要包括:

(1)喷头外观及其周边障碍物、喷头溅水盘与顶棚距离等。

(2)报警阀组外观、排水设施状况、水源控制阀的启闭状态等。

(3)充气设备、排气装置及其控制装置、火灾探测传动、液(气)动传动及其控制装置现场手动控制装置等外观、运行状况。

(4)系统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及其现场环境状态,压力监测情况等。

(5)系统用电设备的电源及其供电情况。

(二)巡查方法及要求

采用目测观察的方法,检查系统及其组件外观、阀门启闭状态、用电设备及其控制装置工作状态和压力监测装置(压力表、压力开关、流量开关和水流指示器)工作情况。

1.喷头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对喷头进行巡查:

(1)观察喷头与保护区域环境是否匹配,判定保护区域使用功能、危险性级别是否发生变化

(2)检喷头外观有无明显磕碰伤痕或者损坏,有无喷头漏水或者被拆除等情况。

(3)检保护区域内是否有影响喷头正常使用的吊顶装修,或者新增装饰物、隔断、高大家具以及其他障碍物;若有上述情况,采用目测、尺量等方法,检查喷头保护面积、与障碍物间距等是否发生变化

2.报警阀组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对报警阀组进行巡查

(1)检查报警阀组的标志牌是否完好、清晰,阀体上水流指示永久性标识是否易于观察,与水流方向是否一致。

(2)检查报警阀组组件是否齐全,表面有无裂纹、损伤等现象。

(3)检查报警阀组是否处于伺应状态,观察其组件有无漏水等情况。

(4)检查报警阀组设置场所的排水设施有无排水不畅或者积水等情况。

(5)检查干式报警阀组、预作用装置的充气设备、排气装置及其控制装置的外观标志有无磨损、模糊等情况,相关设备及其通用阀门是否处于工作状态;控制装置外观有无歪斜翘曲、磨损划痕等情况,其监控信息显示是否准确。

(6)检查预作用装置、雨淋报警阀组的火灾探测传动、液(气)动传动及其控制装置、现场手动控制装置的外观标志有无磨损、模糊等情况,控制装置外观有无歪斜翘曲、磨损划痕等情况,其显示信息是否准确。

3.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巡查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对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进行巡查

(1)检查系统(区域)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的设置位置是否便于操作和观察,有无排水设施。

(2)检查末端试水装置设置是否正确。

(3)检查末端试水装置压力表能否准确显示系统最不利点处的静压值。

4.系统供电巡查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对系统供电情况进行巡查:

(1)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稳压泵等用电设备配电控制柜,观察其电压、电流监测是否正常,水泵启动控制和主、备泵切换控制是否设置在“自动”位置。

(2)检系统监控设备供电是否正常,系统中的电磁阀、模块等用电元器(件)是否通电

(三)巡查周期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至少每日组织一次系统全面巡查。



二、系统周期性检查维护

系统周期性检是指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已经投入使用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组件、零部件等,按照规定检查周期进行的检查、测试。经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水检修的,向主管值班人员报告,取得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同意后,派人临场监督,设置相应的防范措施后,方能停水动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内的水,根据当地环境、气候条件应不定期更换。寒冷季节,消防储水设备的任何部位均不得结冰。

(一)月检查项目

1.检查项目

下列项目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1)电动、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水泵(稳压泵)启动运行测试。

(2)喷头完好状况、备用量及异物清除等检查。

(3)系统所有阀门状态及其铅封、锁链完好状况检。

4)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压、水位测试,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水位以及消防用水不被挪用的技术措施检查

(5)水泵接合器完好性检查。

(6)过滤器排渣、完好状况检查

(7)报警阀启动性能测试。

(8)电磁阀启动试验。

2.检查与维护要求

(1)检查项目“(l)”“(4)”项采用手动启动或者模拟启动试验进行检查,发现异常问题的,检消防水泵、电磁阀使用性能以及系统控制设备的控制模式、控制模块状态等。属于控制方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调整控制方式;属于设备、部件损坏、失常的,及时更换;属于供电、燃料供给不正常的,对电源、热源及其管路进行报修;属于泵体、管道存在局部锈蚀的,进行除锈处理;水泵、电动机的旋转轴承等部位,及时清理污渍、除锈、更换润滑油。

(2)喷头外观及备用数量检查,发现有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如溅水盘损坏、溅水盘上存在影响使用的异物等)的,及时更换喷头,清除喷头上的异物;更换或者安装喷头使用专用扳手。对于备用喷头数量不足的,及时按照单位程序采购补充。

(3)系统各个控制阀门铅封损坏,或者锁链未固定在规定状态的,及时更换铅封,调整锁链至规定的固定状态;发现阀门有漏水、锈蚀等情形的,更换阀门密封垫,修理或者更换阀门,对锈蚀部位进行除锈处理。

(4)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以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发现水位不足、气体压力不足的,查明原因,及时补足消防用水和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水量、气压。

1)属于操作管理制度不落实的,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按照制度给予处理。

2)属于系统存在严重漏水的,找准渗漏点,按照程序报修。

3)属于水位监控装置不能正常工作的,及时修理或者更换;钢板消防水箱和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玻璃水位计,其两端的角阀在不进行水位观察时应恢复至关闭状态。

4)属于消防用水被挪作他用的,检查并完善消防用水不被挪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5)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压力表读数低于设定压力值的,首先检查压力表的完好性和控制阀开启情况。属于压力表控制阀未开启或者开启不完全的,完全开启压力表控制阀;属于压力表损坏的,及时更换压力表。确定压力表正常后,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补压,并检查有无气体泄漏点。

(5)查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附件,发现闷盖、接口等部件有缺失的,及时采购安装;发现有渗漏的,检查相应部件的密封垫完好性,找管道、管件因锈蚀、损伤等出现的渗漏。属于密封垫密封不严的,调整密封垫位置或者更换密封垫;属于管件锈蚀、损伤的,更换管件或进行防锈、除锈处理。

(6)检系统过滤器的使用性能,对滤网进行拆洗,并重新安装到位。

(7)利用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检查报警阀组功能及其出水情况。

1)湿式报警阀组。①检查主阀以及各个部件外观,发现主阀锈蚀、部件漏水的,及时予以除锈、维修或者更换。②检查主阀前后压力表,发现压力表读数不准确的,对压力表进行校验、检修或者更换;发现主阀系统侧与供水侧压力表压差≥0.01MPa的,确认压力表完好后对系统侧放水泄压。③检延时装置、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排水系统等部件功能,发现延时装置、排水系统等排水不畅,压力开关动作不灵敏、不能启动消防水泵、信号反馈不准确,水力警铃动作不灵活、卡阻或者铃声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铃声不洪亮等情形的,及时找并消除故障,或者更换部件。④系统复位后,检并确认主阀复位情况,确保其复位到位。

2)预作用报警阀组和干式报警阀组。①按照湿式报警阀组的检和维护要求检、维护报警阀组。②检查充气装置、加速排气装置、电磁阀等功能,发现充气装置启停不准确、充气压力值不符合设计要求,加速排气装置排气速度不正常,电磁阀动作不灵敏等情形的,查找并消除故障,或者更换部件、设备。③检主阀复位情况,发现主阀瓣复位不严密、侧腔(控制腔)锁定不到位、阀前(压力表)的稳压值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大于0.25MPa等情形的,查找并消除故障。

3)雨淋报警阀组。①按照湿式报警阀组的检和维护要求检、维护报警阀组。②检电磁阀功能,发现电磁阀动作不灵敏的,找并消除故障,或者更换电磁阀。③检查主阀复位情况,发现主阀瓣复位不严密、侧腔(控制腔)锁定不到位、阀前(压力表)的稳压值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大于0.25MPa等情形的,查找并消除故障。

(8)对电磁阀进行启动试验,发现电磁阀动作失常的,及时采购更换。

(二)季度检查项目

1.检查项目

下列项目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1)水流指示器报警试验

2)室外阀门井中的控制阀门开启状况及其使用性能测试。

2.检查与维护要求

1)利用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进场动作、报警检查试验时,首先检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的完好性,符合试验条件的,开启末端试水装置或者试水阀,发现水流指示器在规定时间内不报警的,首先检查水流指示器的控制线路,若存在断路、接线不实等情况的,重新接线至正常;之后,检查水流指示器,发现有异物、杂质等卡阻桨片的,及时清除异物、杂质;发现调整螺母与触头未到位的,重新调试到位

(2)检室外阀门井情况,发现阀门井积水、有垃圾或者有杂物的,及时排除积水,清除垃圾、杂物;发现管网中的控制阀门未完全开启或者关闭的,完全开启到位;发现阀门有漏水情况的,按照前述室内阀门的要求查漏、修复、更换、除锈。

(3)分别利用系统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和报警阀组旁的放水试验阀等测试装置进行放水试验,全面检查系统启动、报警功能以及出水情况

1)检查消防控制设备、消防水泵控制设备、测试装置的完好性和控制方式,确认设备(装置)完好、控制方式为“自动”状态后,分别进行功能性试验

2)经现场测试,发现报警阀组、系统出水、报警联动、信号反馈等功能存在问题的,查找并及时消除故障。

(三)年度检查项目

1.检查项目

下列项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1)水源供水能力测试

(2)水泵接合器通水加压测试。

(3)储水设备结构材料检查。

(4)水泵流量性能测试。

(5)系统联动测试。

2.检查与维护要求

(1)组织实施水源供水能力测试、水泵流量性能测试和水泵接合器通水加压试验。

(2)检消防储水设备结构、材料,对于缺损、锈蚀等情况及时进行修补缺损和重新涂漆。

(3)系统联动试验按照验收、检测要求组织实施,可结合年度检测一并组织实施。

2)喷头安装间距、喷头与楼板墙梁的距离,偏差±15mm。抽查5%且不少于20个,合格率95%。

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机械加压送风风机宜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

3)排烟口应设在储烟仓内,但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其排烟口可设置在其净空高度的1/2以上;当设置在侧墙时,吊顶与其最近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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