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包括A、B、C、D、E、F,共6个方向:
A组:金融分析师方向,旨在培养具备从事金融管理、信用管理、互联网金融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工作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竞争力的新型专门人才。
B组:金融科技方向、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方向,将充分发挥交叉学科的培养优势,培养学生在金融、计算机和统计方面的交叉复合研究能力,并通过丰富的产学研学习,使毕业生在信用管理、智能决策、区块链金融、程序化交易、量化投资、大数据技术、风险管理等领域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C组:财富管理方向,旨在培养系统掌握财富管理的基础知识与国际先进的财富管理专业技术和方法,掌握沟通与营销技巧,具备团队管理艺术和发现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金融专门人才。
D组:上财伯克利金融学与金融工程硕士方向,由金融学院联合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举办,旨在培养具有宽阔的全球视野、熟悉全球经济金融前沿理论和国际金融市场规律、具备跨文化交流和参与国际合作的能力,擅长量化研究及实操的高层次国际化金融管理人才。
E组:全球金融硕士双学位方向,按照“1+1+1”联合培养模式,复试之前需提供满足国外合作院校录取要求的本科成绩绩点证明和英语能力成绩证明,学制3年。
F组: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方向,仅招收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旨在培养具有中国情怀和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拥有出色外语能力,善于跨文化沟通与交流,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能胜任在国际组织中从事金融、商务、会计和法律等工作的高端人才。
第五十二条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研究生招生也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深化招生考试领域的综合改革,努力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一是稳定招生规模。经历了前一阶段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我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已居世界第一位,完全能够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端人才需求的总量供给。目前,研究生教育在发展方式上迫切需要实现从注重规模发展到注重质量提升的转变,稳定招生规模是提高质量的必然要求。二是优化招生结构。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当前在招生规模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开始进一步调整优化研究生招生结构,在招生类型上逐渐实现从以学术学位为主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的转变,努力实现研究生教育在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等方面的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