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发承包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的工程量应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当然该工程量的计算也应严格遵照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实体工程量为准。
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外,允许调整,但调整的方式、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
1.管理:以“三控三管一协调“为核心思路分别进行叙述,涵盖了建设工程成本、进度、质量、安全与环境、合同、信息几个方面,内容繁多,知识面广泛,但是考试的重复性比较大。第一章、第四章、第六章这三部分内容占总分数的60%以上;第三章、第五章、第六章这三部分内容与实务联系紧密,需要重点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