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随着业务量的增加,国外的客人基本上都是做FOB价格的,这样指定的货代就很多,而我们出口商对这些货代几乎不怎么了解,信誉底细也不清楚,我们也听说过国外客人与货代串通诈骗,毕竟货代提单可靠性无法与船公司提单相比,我们现在担心在FOB条件下,先付30%预付款,余款在传真货代提单给客人后,客人再安排70%给我们,最坏考虑,我们担心有些货代会直接把货放给进口商,这样我们出口商就会货款两失,大家认为在FOB条件下,这种付款方式妥当吗?FOB条件下,你们的一贯妥当做法是什么呢?
一是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监交,需要由主管单位派人代表主管单位监交。如因单位撤并而办理交接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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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经济决策,是指根据财务报告等提供的信息,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方法,对备选方案进行经济可行性分析,为企业经营管理等提供决策相关的信息。
②看到成本找应付,存货变动莫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