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符合上述条件,并达到国家线中“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要求,且打算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下载填写《报考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表》,并与各报考学院联系,在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申请表交到各报考学院,未在规定时间联系并申请的少数民族考生,视为不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同时申请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
1.少数民族身份的证明材料:户籍证明。
2.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的协议书。
3.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需下载打印《贵州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与在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单位签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