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税法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通过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额限制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
四、业务招待费会计与税法处理的差异
7.谨慎性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指企业要核算可能发生的收入。()
⑦ 结算起点(1 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会计必须执行固定的会计循环程序。从制作凭证到登记账簿,一直到编报财务报表,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处理,不得随意变更其工作内容或颠倒工作顺序,同类企业的会计工作程序往往也是大同小异;
如何让学习会计变得更加容易、轻松,无论对会计专业的学生,还是对任何想学习会计、了解会计的人来讲,都能做到真正从“零基础”学起,轻松、充满乐趣的掌握会计这门大有用处的知识,正是本书写作的初衷。